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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十四 章 蹊跷的逃犯 下 (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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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户追问。

“大人,不是俺,俺冤枉……”

慕容海连连喊冤。

“够了。”

百户又是一拍案桌,厉声喝道,“慕容海,监守自盗,证据确凿,你就是说破大天,也是枉废。”

百户压低了声,“不过,看在咱们都是同僚的份上,……”

百户虽然没有明说,但那意思,慕容海听出来了:只要他认罪,东西物归原主,本来太子就心软,看在多年的侍卫情分上,手下会留情的。

还有……

慕容海思来想去,最后,在“证据”

面前不得不认了罪。

不过,提出了一个恳求:面见太子。

半个时辰后,百户带回了太子的口谕:……监守自盗,依律当斩,株连亲族,念往日之功,改处廷杖,发配从军……

廷杖原本是宫中对触怒皇帝的大臣的一种刑罚。

受杖官员被扒掉官服,用草绳捆绑,趴在地上,受杖80棍。

廷杖之下,毙命者……

慕容海虽然是朝中为数不多的可以穿蟒袍戴玉带的人,但也就是个亲军都尉府的侍卫,享受廷杖之刑也是破了规矩。

廷杖是在太子府门外的空场上执行的,太子府的下人大都到了场。

慕容海熬过了廷杖之刑。

其实,这并不是慕容海身子骨抗打,而是有人手下留情。

原来,行刑校尉是以司礼监太监的表情动作为下杖轻重的依据:若太监两脚成外八字张开,受刑之人尚能留下一条性命;若太监两脚尖靠拢,受刑之人就要毙命杖下。

监督慕容海执刑的不是司礼监的太监,而是太子府的。

还有,行刑的人都是百户的手下。

次日,慕容海歇息了一天,行走已无大碍。

又是一天,天刚麻麻亮,百户又来了。

同时来的还有一个人。

这个人就是吴之也。

慕容海认识吴之也。

当晚,慕容海在发配充军的途中逃跑了。

几日后,官府下令:捉拿逃犯慕容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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