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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给你的,我一样不少的都捧到你的面前。
我们的婚事将按照华夏最传统的规矩一步一步的来,我要让所有的人都羡慕你。”
宁可顿时愕然。
很大的程度上,她有些不能理解严肃的这番话。
严肃半蹲下身子,捧着宁可的脸,微微抬头仰望着她,认真的说道:“我会让严家的长辈来宁家提亲,得到宁家长辈的允许,然后我们订婚,之后让两家的人去准备结婚需要的一切,妥当之后,我迎娶你进严家,做严家堂堂正正的媳妇。”
“为什么?”
宁可不解,这都什么年代了?况且他一向不是最看重结果的吗?干嘛要弄这些连自己都觉得繁琐的事情?
“奉子成婚的确是一条捷径,我也知道我爷爷现在比谁都盼望着能抱上曾孙。
如果他发话,我爸爸也不会有任何异议。
事实上,上次我回北京,我爸爸已经放开了口,说让我再交一次结婚报告。
可是,我觉得这样太委屈你了。
你是那么好的姑娘,我必须给你最大的尊重。
你相信我,好不好?”
“好。”
宁可鼻尖微酸,紧抿着唇微笑。
“傻丫头。”
严肃抬起手指抹掉她眼角一颗晶莹的水珠,单膝跪地直起腰身,捏着她尖尖的下颌吻住她诱人的唇。
当伴郎也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严上校活到今天三十岁,身边的兄弟战友们有不少人都已经踏进了婚姻的坟墓,但他却是第一次干伴郎这样的差事。
那天,军装是不能穿的,根据宁大爷的要求,他必须得穿一身黑色的正装。
“为什么是黑色?”
严肃不耐烦,他家宁宝穿的是白色的伴娘礼服,他这个伴郎当然也要穿白色正装。
而且,白色才是宁宝最喜欢的颜色好不好?
“白色是新郎服。”
凌墨臭拽的仰起下巴,“等你娶媳妇的时候再穿白色吧。”
“滚。”
严肃绷着脸把黑色的versace最新款的男士西装穿在身上。
高档的黑色面料,利落、简洁、大方、修身的剪裁,白衬黑装衬托着的试衣镜里高大英武的男人古铜色的脸膛和修长的脖颈,将人烘托出一种古典贵族般的优雅奢华,又带着一种自由随性的飘逸。
“我靠!”
这回换凌墨不淡定了,太他妈的帅了,这妥妥的是要把新郎官比下去的节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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