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
正文
第一章:初吻,少女心中抹不去的青涩。
丁晓雨重返虞西中学,已是中秋时节。
返校的那日清晨,薄薄的雾霭如轻纱漫过宁静的校园,新学期伊始,绝大多数师生都迁到新建的镇中学去了,昔日繁华。
诺大的校院一下子变得辽远而空阔。
论路程,丁晓雨的家离新校更近些,但虞西中学还有一位她敬重的老师。
他就是新升任的李嘉明副校长,他曾是她初中三年的班主任兼语文老师,晓雨初一那年,李老师刚从师范学院毕业,初为人师的小伙子的确很有一股子干劲,他上课根本用不着带讲义,这在当时曾轰动一时传为佳话,别看李老师在课堂上严以律人张弛有度,但在课下,才二十岁风流倜傥,热情洋溢的他,嫣然又是同学们亲密无间的好伙伴,他是校园里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也是怀春女生心中仰慕的偶像。
在班里,丁晓雨成绩虽好,但很文静,她不爱张扬,清秀可人的面孔总蕴含着农村女孩特有的矜持与羞涩,这样一个生性低调的女生何以引起年轻教员的关注,话说起来还真有点滑稽,有一次,丁晓雨在数学自习课上写日记,碰巧被下座巡逻的班长抓获,他自鸣得意的将日记本作为战利品交给李老师,说来也巧,她当时写的那篇日记正好是关于李老师骑车带她去医院看病打针的事,有感而发,洋洋洒洒她已写了好几页,李老师看后,非但没有半句责备,反而深受感动,他用红色的钢笔,酋劲的大字,行若流云般为还未来得及结尾的日记写了好几页批语,他鼓励晓雨坚持写作,并亲自把日记本送还给她,无意间让老师窥破了少女心底的秘密,自然觉得不好意思,但读着老师发自肺腑的话语,她还是激动得热泪盈眶。
记着老师的话,初中三年,晓雨从未间断过写日记的习惯,当然这对于写作水平的提高也大有裨益,初三那年,经李老师推荐,她在县办刊物上发表了一篇散文,虽然奖品仅是一个红色的大语录皮面本子,但这在一个学生的心中已是弥足珍贵。
回首往事,心中犹如翻转这一首首甜美的歌,忘不了课堂上李老师引古博今的谆谆教诲,忘不了赛场上老师矫健挺拔的身姿,更忘不了离别时老师目光中那份殷殷的期望,如今重回故园,李老师能理解支持她吗?
晓雨怀着一颗踯躅忐忑的心,匆匆穿过街边熟悉的花草,她一只脚刚踏上办公室走廊的青石台阶,便迎面碰上从校长是出来去上课的李老师。
李老师看见她显然吃了一惊,短暂的惊异过后,他笑着招呼:“丁晓雨,没去上高中啊。”
晓雨慌忙收住脚步,低着头鼓足勇气说:“老师,我可以插班复读吗?”
李老师点点头说:“当然可以啊,其实上中专也不错嘛。”
她默默的跟在老师身后向教室走去。
晓雨走进初三。
一班,闹哄哄的教室顿时安静下来,全班五六十名同学的眼睛全都齐刷刷的落在她身上,她局促的站在教室门口,焦急地等待老师安排。
李老师仍像往常一样,迈着轻盈的步子走上讲台,他双手习惯性的扶着桌沿环视一圈,最后他把目光锁定靠北墙根的一排,他开口说:“方均,让丁晓雨和你同桌吧。”
“好!”
或许谁也没有料到方均会从椅子上站起来,声如洪钟的答道。
单是听到方均的名字已让她为之一震,再看眼前这阵势,她只觉得脸上热辣辣的无地自容,在同学们的哄笑声中,她三步并作两步走到方均身边,方均自知失言,脸膛红红的闪身让她进去。
晓雨从未想到,在这儿还会碰到方均,而且还要同桌。
她和方均初一初二时并不同班,直到初三分班时,他们才都被分在了升学班,且还有几个月是同桌,如果说有点交情的话,也是那段时间建立起来的,方均的父亲是当时的副校长,即现在的校长,他二姐方华和丁晓雨的姐姐丁晓兰是一对最要好的朋友,方华是一个热情好客的姑娘,她常领晓兰光顾她那单门独院气派阔绰的校长之家,因了姐姐们的亲密,低一级的晓雨和方均在校园里碰面也自然打声招呼,在她的印迹中,方均永远是个自信开朗笑容灿烂的阳光男孩,记得有一次,在一个烈日炎炎的午后,他们在校园里不期而遇,简短的问候,他们擦肩而过,突然方均又回过头来说:“晓雨,到我家去喝杯水吧?”
晓雨瞧着他那付傻愣愣的模样,困惑的摇摇头拒绝了他有些莫名其妙的邀请。
初三前后桌的那段日子,她对方均有了比较全面地了解,他绝对是属于那种贪玩。
单纯。
快乐的男生,他聪明,成绩却不突出;他莽撞,在女生堆里却很有人缘;他傲慢,却为人豪爽,不拘小节。
晓雨和他相处几个月,在物质上晓雨得到了他无私的帮助,毕业时她送他一支钢笔作为纪念。
方均并未对他的中考落榜里流露出多少惭愧,相反他对晓雨的选择表示非常不理解,他不止一次的把玩着她送他的那支钢笔感叹:“我要是你,我就不会再来这儿了,考中专有什么意思啊,没前途。”
他每次都把话说得很轻松,晓雨默然无语,她知道他生在那样一个富贵优越的家庭,或许根本体味不到她的家境和心情。
方均在新生班里担任班长兼体育委员,学习还是不怎么努力,所幸靠了脑袋瓜子灵便,即使葬送了所有的课余时间,成绩依然不错,尤其数理化,门门几乎都得满分,这也是他最值得炫耀的资本了,他看不惯晓雨的死学,总以为那第一名的成绩是啃出来的,不见得比他聪明到哪儿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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