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7章 旺财(第3页)
“我回老家看过爸妈之后,正好看到村子里有人要卖狗,说它吃太多了,养不起,本来打算卖给人吃狗肉的,被我买了,它知道是我救走它,所以一路跟回来都很听话。”
养条狗只是防患于未然,钱勇的事儿,在回京之前必须解决,不然他哪能安心回去进修?
“刚才那女人就是钱勇的情人?她说的两个男人又是咋回事?”
听完今天发生的事,程越气得想杀人。
现在已经是法治社会,还有人钻法律的空子这么欺负人!
“欺人太甚!
她是不是以为,真没人查得到她,仗着有钱勇撑腰,也没人敢动她?”
区区一个情人,就敢买凶害人,换作钱勇,还不知道做过多少恶事!
“我再去找一次周局,我就不信,连周局也动不了他们!”
钱家在芒城势力盘根错节又怎样?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要他犯事,总有被揪到狐狸尾巴的时候,到那时,再大的权势也能连根拔起。
朱茯苓作为当事人,也跟他一块儿来说明情况。
上回姿美专卖店被人捣乱,周局出面结局,就见过她一次。
没想到这么快又见到,而且这回性质更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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