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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憾微微一笑,流露出了一丝丝神秘之色:“我觉得吧,她那话真彻底提醒我了。
她的确不是一只可以被我圈养在王府里的小白兔,她是一只小野鹿,喜欢自由和驰骋,我喜欢的也正是她身上那股劲头十足的野劲儿。
所以,当时我没再勉强带她回来,因为我当时还没有想好如何驯服一只野劲儿十足的小野鹿,我不想给她留下很糟糕的印象,毕竟来日方长嘛!”
卫匡右眼皮哆嗦了一下,带点嫌弃的目光瞟着自己主子,问道:“您如今知道该怎么驯服了?”
“至少略有心得啊!”
“但问题是,她已经不是小野鹿了,她是一头已经下过小崽的母鹿了,您还稀罕?”
郑憾斜眼瞟着他:“这么说你已经开始嫌弃启儿的娘了?”
“不是,殿下……”
“生过孩子的你就嫌弃,这话要不要我告诉氏蝉?”
“不用!
不用!”
“那就赶紧去写帖子!”
“真要写?”
“当然,”
郑憾从卫匡手里接过卫启儿笑道,“我要让林蒲心亲眼见证本殿下的大婚,让她知道一个女人怎么嫁才算不辜负了自己。
去吧,启儿我帮你看着!”
☆、偶遇旧友
半个月后,郑憾的帖子以快马加鞭的方式送到了江应谋手里。
接到那封贴子,江应谋有点意外,因为两年来,他与郑憾并没任何往来。
如今的江公子已过上了隐士的生活。
博阳之乱被平后,他联手四大家族拥立了炎骅里为王,复辟了炎氏,至此,他便功成身退了。
带着奶奶临终前留下的羊皮小卷,他携妻带口地来到了这风光秀丽的巫溪族地,成为了巫溪族的一份子,对于外间之事,他已没兴趣再理会了。
如今他的日常,不过是种种药草,下下厨,陪无畏练练剑,另外应付应付他家的小魔王——江慎儿。
呼啦一声,江应谋手里的那封请帖忽然被一只又小又白的手飞快地抓了过去,然后就看见一个穿着浅黄色夏衫的小人儿一面尖声笑着一面迅速“逃离”
现场。
这便是江慎儿,一岁零两个月,江公子和无畏的第一个儿子。
11个月就会走路,手脚异常灵便,跑起来真跟带风似的,又快又稳。
每日,他必做的事情就是“骚扰”
他老爹,抢东西,藏东西,啃东西以及各种的折腾,被封以慎小魔王的称号。
“大公子被打劫咯!
快来人呀!
大公子被打劫咯!”
桑榆在旁逗趣地喊着。
桑榆越喊,江慎儿就越兴奋,笑声就越尖亮。
只见他满屋子地来回跑着,右手紧紧地抓着从他老爹那儿抢来的新的“战利品”
,兴奋得像在巡演似的。
江应谋冲他勾了勾手指,十分温和地对他说道:“来,把东西还给爹,那是个坏叔叔寄来的信,咱们把它扔了好不好?”
慎小公子不肯,还在来回地跑着,一边尖叫一边手舞足蹈。
江应谋无奈地笑了笑,拿起桌上一只花饼,冲他扬了扬逗道:“慎儿,爹这儿有块花饼,很好吃的哦,爹都流口水了,可没舍得吃,慎儿你要不要?不要的话,爹就给松鼠咯!”
果然,食物对慎小公子是有很大you惑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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