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 姚剑仙蹭饭
清朝的乾隆年间,有个叫边桂岩的人,十分热情好客。
他在担任山盱(画虎成猫猜测,山盱这个地名,可能是袁枚先生的笔误。
文中提到此处在洪泽湖畔,应该是指江苏的盱眙)通判时,在洪泽湖畔建造了一所房子,经常邀请朋友们在其中喝酒作诗。
一天晚上,边桂岩又摆下了酒宴,邀请了一众好友,前来聚会。
大家正在觥筹交错之际,忽然有一个客人从门外闯了进来。
只见此人身上的衣服、头上的帽子和脚下的鞋子,都是十分邋遢,辫子也乱糟糟地披在肩上。
此人对着众人抱拳作揖后,就自顾自地坐到了座位上,旁若无人地大吃大喝起来。
边桂岩和众人面面相觑,都不认识此人。
众人纷纷上前,询问他的姓名。
那人说道:“我姓姚,号穆云,浙江萧山人。”
众人又问他,究竟何德何能,敢如此放肆,不请自来。
那人微微一笑,说道:“我能玩剑!”
众人都想让他演示一番。
刚说完,就看见这个姚穆云,不慌不忙地张开嘴,从口中吐出一个小小的铅球,滚进他的手掌中,马上就变成一把一寸多长的小剑,接着就有火光从剑尖那里发冒出来,就像是毒蛇在吐信子。
客人们都很大惊失色,谁也不敢出声。
边桂岩见状,担心惊扰到客人。
就请他把剑收起来。
谁知姚穆云却不肯。
在边桂岩的再三恳求下,姚穆云才说道:“我的剑不拿出来就罢了,一旦拿了出来,它的杀气就会十分的旺盛,必须要斩杀一个活物才能收敛!”
边桂岩闻听此言,只好无可奈何地说道:“你看一下,这里除了人不能杀之外,其余的你都可以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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