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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3章 卖糕的二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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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时期的乾隆庚午年,京城国库失窃,丢失了一批玉器。

看守国库的官员们一致认为,国库看守严密,外人很难进入,一定是内部人员监守自盗。

于是,官员们首先挨个审查内部的各个苑户(指种花养马、洒扫坐更的那些杂役)。

其中有一个苑户,名叫常明的,在过堂受审的时候,忽然用一个小孩子那样的声音说道:“玉器常明没有偷,人倒是真杀了一个!

我就是那个被他杀死的人的魂。”

审问的官员大惊失色,心中充满了疑惑:怎么丢失的玉器没有找到,却牵扯出了人命案了呢?

这些官员不过是看守国库的小官吏,查一下偷窃案是他们的职责所在。

遇到了人命关天的案子,就不是他们所能处理的了。

于是,他们就把常明移送到了刑部,交由刑部处理。

国库玉器失窃,本就不是什么小案子,加上还牵涉到人命案,刑部非常重视,派了江苏司郎中,和其他几个官员一起审理这个案子。

过堂的时候,常明跪在堂下,说话的却是小孩子的声音,只能听那鬼魂说道:“我名叫二格,被杀死的时候十四岁。

我的家住在海淀(现在的北京市海淀区,那时候还是京城郊区的一个小镇,因周围都是一片浅湖而得名“海淀”

)镇,我的父亲名叫李星望。

去年的正月十五那天,常明带我去看花灯。

回来的时候,夜深人静,常明见周围没有什么人,就开始调戏我。

我用尽全力,拼命挣扎,抗拒不从,并警告他说,要告诉我父亲。

常明害怕事情暴露,就解下身上的衣带,把我勒死,然后把我的尸体埋在河岸下边。

常明这个凶手,居然去找了我父亲,说看花灯时人太多,我走丢了,不知道去了哪里。

我父亲不信,毕竟我已经十四岁了,不可能找不到回家的路,就怀疑常明把我藏起来了,或者把我拐卖了。

常明死不承认,一口咬定是我走丢了。

我父亲就控告到巡城御史(负责京城的治安与政务,相当于现在的北京市公检法)那里。

后来案件移送到刑部,但是却因为找不到证据,没办法给常明定罪,只好把他放了,商议另外去缉拿真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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