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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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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

「我有人人称羡的背景,有好的家庭,母亲疼我如宝,妻子美丽贤慧,女儿聪明伶俐,照理说,这一生我已经没有遗憾,我应该满足了,可是,『应该』并不等於真理!

想要爱的人不能爱,没有本事保住爱我的女人。

或许你说的对,我太自私自利了,我不是男子汉,我没有勇气割舍现有的幸福,活该今日受报应!

」他的眼睛在昏暗中发出亮光,或许是夜的黑给予人一层保护色,使他有勇气说出这段话,话头汹汹而来。

「这种难言的苦楚,这样的心情,有谁能了解?我又能对谁说去?」

「我是大夫,可以说给我听,说出来或许病就好了。

再说,我不是你的亲人也非你的朋友,只是浪迹天涯的无名郎中,和你之间没有利害关系。

「你太年轻了。

」楚少玦;只觉得心里一阵激荡,用悲哀的眼光看著他,幽幽的说:「世上最苦的莫过於有口难言,『哑子漫尝黄柏味,难将苦口向人言』,这等滋味才是最苦的。

你和你所爱的女子不能在一起,但至少你们相爱过,而我,连开口表白心迹也不能,只有将情意沉埋心底,只因,身分的悬殊是一道永远跨不过的深谷。

「啊!

」风晓寒动容了,此人竟与他同病相怜。

「你的她,此刻在何处,你可知晓?」

「京城王侯府。

」听他这一说,风晓寒大约可归纳出下列情节:他进入某王侯府为主人诊洽,机缘巧合碰见主人的女儿或者笼妾,惊为天人,心生爱慕,但因身分悬殊连表达的机会也没有,只好黯然离去。

好可怜,真令人同情。

楚少玦;可以推算他心中所想,无意再多加解释。

「你至少有一点比我幸运,你知道意中人在何处,是否平安快乐,我却连沁梅是生是死都不知道。

」风晓寒基於同病相怜的共通点,有了倾诉的勇气。

「年轻人,让我告诉你一个极寻常的故事吧!

或许,在每一个富贵人家的屋檐下都曾发生过这样的故事:少主人爱上了伺候他多年的丫头。

」他温柔的眼神似乎只看到以前种种。

「她的名字叫沁梅,父姓庄,不幸罹患绝症,耗尽家中微薄的资财也挽不回他的性命,最後为了筹凑丧葬费用,她的母亲卖她为婢,原是卖断的,但太君同情她家的遭遇,答应五年内可以照卖价来赎回去嫁人。

奈何佳人多劫,庄母捱不过三年跟著病亡,兄嫂无情,搬去他乡另谋发展,沁梅成为孤零零的一个人。

卖过来那年,她才十三岁,就已生得明眸皓齿,柳腰蛾眉,十分讨人喜欢,而且禀性伶俐乖巧,在太君身边服侍两年,从没犯过一点错处。

太君疼爱我,派她来伺候我,一开始,我只是得意,因为大哥也想要她。

日子久了,朝夕相濡以沫,若没有爱上她,爱上像她那样妩媚多情、百依百顺的绝色女子,那筒直不叫男人了。

「并非为自已後来的薄幸找籍口,我真心痴恋著她,绝非假情假意,沁梅对我更是绝无二心。

年轻人血气方刚,既然彼此有情,忍不住先做了接翼鸾凤、交颈鸳鸯,从此如胶似漆,宛如夫妇。

没料到好事多磨,大哥婚後两年,太君接著为我择定名门闺秀为妻,眼见婚期迫在眼前,我和沁梅均彷徨无主,终日愁脸对泪眼。

年轻人,你或许感到不可思议,娶丫头为妻或许不成体统,纳为妾不是两全其美吗?那是你不了解家母的个性。

」他脸上浮现痛苦之色,再抬起眼来,几点水光闪烁。

「太君治家严明,公正无私,不输给男子,唯有一事她最不能容忍:就是纳妾。

她坚持夫妻之间不能有第三者插入,女子不能有二夫,男人也没资格享齐人之福!

当年家父曾迷恋一名歌妓,有意为她赎身从良,太君得知,先一步买下那歌妓,送到千里之外的江北嫁予马贩子。

家父怒火腾腾,责她是妒妇,已犯下七出之条,家母性烈如火,自已写好休书,要家父盖好手印,她宁愿自动出妻也不愿便宜臭男人左拥右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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