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孤儿(第4页)
赵向晚点了点头,这个案子她有印象,虽然她没有全程参与,但因为需要季昭画像,她有协助沟通。
虽然是半夜,但因为女主人曾经拉亮过灯,在那一刹那看到了凶手的面貌,因此描述非常完整。
两年过去,赵向晚已经遗忘了凶手长相,但现在看到眼前照片,她的记忆被唤醒。
只是酒醉男子当时胡子拉碴,与画像有较大差别,一时之间没有认出来。
当时她感觉凶手行事嚣张至极。
一般劫匪入室,还会蒙个面。
他倒好,一个人就这样大剌刺提刀撬门进去,见人就砍,也不管是死是活,
拿了钱财便走。
凶手名为邱三勇,被当时报纸称之为“悍匪”
。
赵向晚问:"凶手认罪了吗?"
朱飞鹏摇头:“没,邱三勇嘴硬得很,一直不肯认罪。
但据目击证人所说,当晚曾在案发现场楼下看到一辆黄色出租车。
邱三勇虽然狡辩说他晚上喝了酒在家里睡觉,但由于没有证人,案发当晚行踪成谜。
脚印痕迹比对一致,在他屋内搜出照片上的这把砍刀,关键是认人环节里女主人一眼就认出他来,说就是他。
证据收集齐全之后,检方起诉、法院审理,我印象中最后好像是判了死缓,目前应该在沙洲监狱服刑。
"
赵向晚再问:"凶手的基本情况是?"
祝康看着卷宗认真回答:“邱三勇,1962年出生于罗县天武乡后湾村,高中毕业当兵入伍,当过汽车兵,还有军械验枪员。
1983年复员回来之后,邱三勇进了珠市运输公司,1986年出来当了一名出租车司机,收入水平在当时算是高薪,但不知道为什么他一直不满足于现状,和战友、朋友在一起喝酒吹牛,话里话外都是觉得老天不公,想要一夜暴富。
结过婚,生了个儿子,但婚后夫妻关系紧张,两年后离了婚,儿子归前妻抚养。
"
赵向晚若有所思:“当过汽车兵、军械验枪员?这说明邱三勇对汽车修理和枪械都十分熟悉。
这样的人,如果不满现状、想要报复社会,破坏力很大啊。
"
祝康点头道:“是啊,所以当他抓捕归案之后,虽然他没有认罪,但因为证据链完整清晰,法院判定他罪名成立。
"
朱飞鹏道:“案发当天,他说和朋友们喝了酒,喝得醉熏熏的,回到家倒头就睡。
问他为什么家里有刀,他说买来放在出租车里防身。
他穿的是解放牌胶鞋,鞋印比对吻合。
"
高广强问:"刀上有没有血迹?"
朱飞鹏回答:“刀已经被清洗过无数遍,没有发现血迹残留。”
高广强再问:“血衣呢?”
朱飞鹏:"应该是被扔掉了,家中没有发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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