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大中国史上民间自由讲学之第一声的举措是什么 > 第八章 古代社会的政治组织

第八章 古代社会的政治组织(第2页)

目录

;他的嫡长子,接续他做王的,便是“大宗乙”

;他还有庶子“次乙”

,分封出去,做个诸侯。

这个便是“小宗”

;但是因为他做了诸侯,他的子孙,也奉祀他做大祖;他的嫡系,接续他做诸侯的,也唤做大宗;那么,次乙的子孙,对于乙这一支,固然是个小宗;对于次乙的诸子,分封出去做大夫的,却是个大宗;做大夫的,倘然再把自己的地方分给子弟,也是如此,这个分封出去的次乙,便是《大传》所谓“别子为祖”

;次乙的嫡系接续下去做诸侯的,便是所谓“继别为宗”

普通的所谓“宗”

,本来是“五世则迁”

的;这个“继别”

的“大宗”

,却是“百世不迁”

凡是大祖的子孙,他都有收恤他的义务;这许多人,也都有尊敬他的义务;那么,有了一个宗子,就把从始祖相传下来的人都团结不散,而且历久不敝了(《大传》所谓“同姓从宗合族属”

)。

单是把这许多人团结在一块,原没有什么道理,但是当时所谓“为祖”

的“别子”

,都是有土地的——不是诸侯,就是大夫;所以继“别子”

而为“宗子”

的,都有收恤族人的力量;他的族人为自卫起见,要保守自己族里的财产,也不得不尽辅翼宗子的责任。

这件事情的内容,便是有一个人,占据了一片土地,把这土地上的出产和附属于这土地的人民的劳力,来养活自己一族的人。

自己族里的人,便帮同他管理这一片土地上的事务。

倘然土地大了,一个人管辖不来,便把自己的族人分派一个出去。

这分派出去的族人,管理他所受分的土地,也用这个法子,这便是古代的“封建政体”

(所以封建政体,是从“族制”

发达而成的)。

倘然一族的人,始终住在一处,并没有分散出去,这一处地方上,也并没有别一族的人和他们杂居,原用不着这种法子。

所以宗法之起,是为对抗异族而设的。

所以在古代,“修身”

,“齐家”

,“治国”

,“平天下”

,可以说作一串。

所以说“亲亲故尊祖,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族,收族故宗庙严,宗庙严故重社稷,重社稷故爱百姓……”

(《大传》)把一国的事情和一家的事情,看做一橛。

所以看得“孝”

那么重——因为一个孝字,就把全社会——贵族社会——所以自卫的道理,都包括在里头。

所以在古代,天子要“抚诸侯”

,诸侯要“尊天子”

,也只是宗子收恤族人,族人尊敬宗子的道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