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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古代社会的经济组织(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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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之子常为农”

,“工之子常为工”

,“商之子常为商”

把工商两种人比较起来,商人的程度,似乎高些。

大约因为他们周游四方,无所不至;而工人则但立于官吏监督之下,笃守旧法,从事制造之故。

中国的商业萌芽是很早的。

《洪范》八政:一曰食,二曰货,《汉书·食货志》替它下个界说道:

“食”

谓农殖嘉谷,可食之物,“货”

谓布帛可衣,及金刀龟贝,所以分财布利通有无者也。

前者是消费了它的本身以为利的,后者是不供给消费,拿来做“交易的手段”

以为利的。

《洪范》上头,就把这两种并列。

可见当时的商业已占很重要的位置,又追溯它的起源道:

二者生民之本,兴自神农之世(以下引《易·系辞》的话,见第三章第一节)。

据此看来,就可见得中国商业萌芽的早了。

后世的商业要分做两种:一种是《王制》所谓“市廛而不税”

,《孟子》所谓“市廛而不征,法而不廛”

的(《公孙丑篇》。

按郑注《王制》说:“廛,市物邸舍。

税其舍,不税其物。”

赵注《孟子》说:“廛,市宅也。

古者无征,衰世征之……法而不廛者,当以什一之法征其地耳,不当征其廛宅也。”

两说不同)。

这种商人都有一定的廛舍,他们的廛舍是在国中,所经营的商业较大(《周礼》匠人营国,面朝后市,内宰佐后立市,也属于这一种)。

国家管理他们的法子也很严。

《王制》上说:

有圭璧金璋,不鬻于市;命服命车,不鬻于市;宗庙之器,不鬻于市;牺牲不鬻于市;布帛精粗不中数,幅广狭不中量,不鬻于市;奸色乱正色,不鬻于市;锦文珠玉成器,不鬻于市;衣服饮食,不鬻于市,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鬻于市;木不中伐,不鬻于市;禽兽鱼鳖不中杀,不鬻于市。

这种严厉的规则,有几种意义:一种是为保持社会的阶级制度,如“命服命车不鬻于市”

等;一种是为维持社会上的风俗秩序,如“布帛精粗不中度”

(当时的布帛,是交易的媒介物,有货币的性质)、“饮食衣服不鬻于市”

等(为禁止人民的懒惰奢侈);一种是为社会经济、人民健康起见,如“五谷不时”

、“木不中伐不鬻于市”

等。

《周礼》上管理商人的有司市以下各官,也很严厉的。

大概当时的商人,是立于政府严重监督之下,不如后世的自由。

然而商业的利益古人也很晓得的,所以《王制》和《孟子》都说“关讥而不征”

,很有招徕的意思(《周礼》却有关门之征,要凶——饥荒——札——疾疫死亡——才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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