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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古代社会的经济组织(第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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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春秋战国时代社会经济的变迁21

古代社会的经济组织,它的特质,到底在什么地方呢?就是“私有的制度”

还没有起源,一个人的生产,不是为着自己而生产,都是为着全社会而生产。

一个人的消费,也不必自己设法,社会上总得分配给他一份。

所以当时的农工商,并不是为自己要谋生活,才去找这件事干的;是社会全体,要经营这种事业,分配到他头上;所以他们都是“世业”

,并没有“择业的自由”

所以当时就是不能工作的人,分配起来,也得给他一份。

《王制》上说:

少而无父者谓之“孤”

,老而无子者谓之“独”

,老而无妻者谓之“矜”

,老而无夫者谓之“寡”

,此四者,天民之穷而无告者也,皆有常饩。

“喑”

、“聋”

、“跛”

、“躃”

、“断者”

、“侏儒”

,百工各以其器食之(《正义》:此等既非老无告,不可特与常饩;既有疾病,不可不养;以其病尚轻,不可虚费官物。

故各以其器食之。

器,能也。

因其各有所能,供官役使,以廪饩食之)。

都是根据这一种“分配制度”

来的。

就是孔子所说“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

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

;所梦想的也是这一种经济组织。

但是这种组织,到后来破坏了。

为什么破坏呢?我说有两种原因:

一、当时社会上,有贵族、平民两种阶级。

贵族阶级侵夺平民阶级。

二、因生产的方法进步了,各部落都有余财,交易之风渐盛(一个部落里,虽没有私有财产的人,然而部落的财产,却是私有的。

所以部落和部落之间,仍可互相交易)。

因交易之风渐盛,而生产方法格外改变。

从前各个部落,都得汲汲乎谋自给自足的,到这时候却可以不必(缺乏了什么,可以仰给于其他部落)。

于是个人渐可自由择业,而财产私有之风以起(参看《建设杂志》马克思《资本论解说》)。

所以当时旧组织的崩坏,第一件,便是井田制度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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