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古代社会的政治组织(第4页)
崩则扈从后妃宫帐,以奉陵寝。
有调发,则丁壮从戎,老弱居守”
,这是天子的禁卫军。
诸宫官,好比隋唐时候的卫官,宋朝的殿前和马步两指挥使。
“部族”
则“部落曰部,氏族曰族”
,就是“分地而居”
谓之部,“合族而处”
谓之族(其中有“族而部者”
,就是因其同族,所以合居一处的。
有“部而族者”
,就是同居在一处,向来又算做一族的。
有“部而不族者”
,就是虽同居一地而非同族。
有“族而不部者”
,就是虽同族而不合居一处)。
这是契丹国里的游牧之民。
“属国”
则北方游牧之族,不直接归辽国治理的。
但就其酋长,授以官名,按时或者不按时来通朝贡。
有兵事时,也得向其征兵;诸国但随意出兵或助粮饷,并无一定的义务。
有些像中国的土司。
北面的政府,是北枢密院,视兵部;南枢密院,视吏部;北南二大王院,视户部;夷离毕,视刑部;宣徽南北院,视工部;敌烈麻都,视礼部,而北南二宰相府总之(这都是北面官中,又分南北,和“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政”
无涉,不可误会)。
南面的官,亦有三公、三师、枢密院、省、台、寺、监、卫。
外官则有节度、观察、防御、团练诸使和刺史、县令。
大概模仿中国的制度,无甚足述。
又有一种头下州军,是宗室外戚大臣之家,自行筑城,而朝廷赐以州军之名的。
这个好像古时候大夫的私邑,和普通的州军不同。
金朝的情形,又和契丹不同。
契丹本来是个大部族,服属他的部族也多。
金朝则自己是个小部族,用不着设官。
别的部族,也没有归他统辖的。
所以《金史本纪》说:“生女真之俗,无书契,无约束,不可检制。”
昭祖欲“稍立条教”
,几乎给部众杀掉。
景祖做了生女真部族节度使,才“建官属以统诸部”
,然而他的官制也极为简单。
《金史》说:“其官长皆称曰勃极烈。”
今据《金史》所载,不过都勃极烈(“总治官,犹汉家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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