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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汉族以外的诸族(第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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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国法甚禁,皆在隐处,不令人见,某令解衣,历历按之。

亦有五采填者,分明可玩。

及询其故,乃曰:业下海为鲜者,必须黥体。

方能避蛟龙鲸鲵之害也。

方知断发文身,古亦自有;《汉书·地理志》于粤已云。

录此者,以见今犹信耳。

其二,食人的风俗,前文所述的地方也是都有的。

《墨子·鲁问》:楚之南,有啖人之国者。

其国之长子生,则解而食之,谓之宜弟。

美则以遗其君。

君喜则赏其父(《后汉书·南蛮传》引这一段,以为当时的乌浒人。

注:“万震《南州异物志》曰:乌浒,地名。

在广州之南,交州之北。

恒出道间,伺候行旅,辄出击之。

利得,人食之,不贪其财货;并以其肉为肴葅;又取其髑髅破之以饮酒。

以人掌趾为珍异,以食老也。”

《节葬下》:越东有沐之国,其长子生,则解而食之,谓之宜弟)。

《左传》僖十九年:宋公使郑文公用鄫子于次睢之社,欲以属东夷。

《南史·毗骞传》:国法刑人,并于王前噉其肉。

国内不受估客,往者亦杀而食之,是以商旅不敢至。

《北史·流求传》:国人好相攻击,收斗死者,聚食之……

其南境,人有死者,邑里共食之……战斗杀人。

便以所杀人祭其神。

《隋书·真腊传》:城东有神,名“婆多利”

祭用人肉,其王年别杀人,以夜祀祷。

以上两种证据,都系略举。

若要全抄起来,还可得许多条。

此外,一、如铜鼓,是这一种人所独有的器具,含有宗教上的意味;而铜鼓发现的地方,和我刚才所说这种人分布的地方相合(详见梁启超《饮冰室文集·中国民族历史上之观察》)。

二、《后汉书·南蛮传》:“珠崖、儋耳二郡,在海洲上,其渠帅,贵长耳,皆穿而缒之,垂肩三寸。”

《淮南子·地形训》说耽耳在北方。

也可见得这种人的分布,是沿海而成一半规形。

总而言之,现在“亚洲的沿海”

,和地理学上所谓“亚洲大陆的真沿边”

,都是这一种人所分布的,如今称为马来人,古人则谓之粤——越——古代所谓东夷者,都是此族,所谓南蛮者,却不是此族——黎族——为什么古代不称此族为南蛮呢?因为夷蛮戎狄,是和汉族接境的异族,间接的就不在内(参看下章自明)。

古代这一族和汉族有交涉的,便是:

嵎夷(《书·尧典》:“宅嵎夷,曰旸谷。”

《释文》:“马曰:嵎,海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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