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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古代的宗教和文化(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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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说,想又是因说文的错简而致误的。

至于作书的器具,古人所用的,有竹木两种:木的唤做“牍”

(《说文》:牍,书板也),唤做“版”

(《管子·霸形篇》注:方,版牍也),又唤做“方”

(《仪礼·聘礼》注:方,版也)。

板长一尺(《玉海》),所以又唤做“尺牍”

小的唤做“札”

(《汉书·郊祀志》注:札,木简之薄小者也),也唤做“牒”

(《说文》:牒,札也。

札,牒也),大的唤做“椠”

,椠长三尺(《释名》)。

方而有八角,有六面或八面可写的,唤做“觚”

,又唤做“稜”

(颜师古《急就篇》注:觚者,学书之赎,或以记事……或六面或八面皆可书。

《史记·酷吏列传》注:觚,八棱有隅者)。

刻木以记事谓之“契”

(《汉书·古今人表》注:契,刻木以记事也)。

把它分做两半,则或唤做“契”

,或唤做“券”

(《曲礼》:“献粟者执右契。”

《史记·田敬仲完世家》:“公常执左券”

,则左半唤做券,右半唤做契。

然亦是“对文则别,散文则通”

的)。

竹的唤做“简”

,又唤做“策”

(《仪礼·既夕》注疏:编连为策,不连为简。

案这也是对文则别,散文则通的)。

也有用帛的,则谓之“缣素”

(见《后汉书·和熹邓皇后纪》注)。

编连起来是用“韦”

(《一切经音义》十四引《字林》:韦,柔皮也),所以说孔子读《易》,“韦编三绝”

写字是用笔蘸漆,书于简牍(《物原》:虞舜造笔,以漆书于竹简)。

写错了,就用刀削去,所以“刀笔”

连称,又说“笔则笔,削则削”

(《汉书·礼乐志》:“削则削,笔则笔。”

注:“削者,谓有所删去,以刀削简牍也;笔者,谓有所增益,以笔就而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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