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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陆希琢磨这些事的时候,双塔大教堂的地牢门打开,有两个人从里面走了出来。
两个人都穿着黑色的长袍,但并没戴上兜帽,所以沿途遇到的人都能够看清这两人的面容。
“竟然有人从地牢里出来了?”
低低的讶异声在走廊里响起。
“那个,那个不是面具吗?”
另一个人比他还惊讶,“我听说他已经完了,裁判所打算用他最后做一次试验,就像瘟疫一样……”
“面具?是红龙的那个搭档?”
同伴有些不相信,“我见过他,他脸上——这个人可不是啊。”
面具脸上那些撕裂又缝合起来的痕迹,任谁见了都会留下深刻印象。
而刚才走过去的那个人,脸上并没有那些裂痕。
另一个人却很肯定:“面具刚进裁判所的时候我就见过他,那时候他脸上没那么多裂痕,就是这个样子。
你知道的,我的眼力一向很好,他的脸只是皮肤发生了变化,但头颅的形状是没有变的,就是他!”
“但这怎么可能呢?能从地牢里出来已经很惊人了……”
能送进地牢的,几乎都是濒临疯狂无法自控的守夜人,更何况是用来做试验的,地下那些研究者可是从不手软的。
“有一个可能……”
他那个更博闻广识的同伴低声说,“如果是晋级……”
“晋级只会更疯狂!”
这一个也不是什么都不知道的,归根结底,能在双塔大教堂任职的人,怎么可能不知道内情呢,“而且你也知道,用药催起来的会更加……”
“但是他有圣女了。”
对方反驳,“你没看见后面走的那个是女人吗?”
“圣女能抑制他的疯狂?”
这一个有些难以置信,“你不知道瘟疫的圣女是怎么死的吗?从来没有听说过有圣女能做到这种程度的,毕竟都是些平民出身,天赋也就那样……”
两人面面相觑——所以说,这位圣女是天赋异禀,出色超卓??
新的开始
陆希在十天之后离开了村子。
说起来也好笑,因为生理期的缘故,她比其他人好得更慢,倒成了最后一个病愈的人。
下了几天的雪终于停了,约翰带了一队人马来接她,才到房门口,约翰就直接单膝跪地:“伯爵大人,骑士约翰奉命来迎。”
腮帮子刚刚好的陆希正在屋里啃兔腿——何塞冒雪出门,居然逮着了一只兔子——被约翰响亮的声音吓了一跳,差点噎着:“谁?伯爵大人也来了?”
约翰一抬头,就看见伯爵小姐——哦不,现在应该称女伯爵了——手里抓着根兔腿,啃得满嘴是油……
这形象真有点惨不忍睹,但是看见新任女伯爵有些苍白的脸色,约翰到了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大人已经颁布命令,将爵位提前交给您继承,您现在是伯爵大人了。”
陆希有点茫然,没想到便宜老爹动作这么快,这才几天工夫,她就继承爵位了?
诶,话说,如果她现在是伯爵的话,那么冯特伯爵该怎么称呼?伯爵夫人又该怎么称呼?
约翰没想到新伯爵问的居然是这个问题,又被噎了一下:“……称大人和夫人……”
尽管不再有爵位,但他们仍旧是贵族。
而且对冯特伯爵来说,他本身大骑士的身份已经足够让人尊敬,爵位对他而言并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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