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在意与不在意(第3页)
“头儿今天是几月几号来着?”
“十月……十四。”
“噢那也快了。”
“是啊。”
“还有一周……两周……三周……”
“嗯?我们说的是同一件事吗?期中考试的具体日期还没有公布吧,只是说可能会在十月底十一月初的样子。”
“啊……我是算的是演唱会的日子啊。”
她不满地鼓了鼓腮,“头儿你就算再担心考试也不要一天之内数次对我提起好吧。”
说起来他们来学校的时候就谈论过这个话题……
“演唱会是什么时候来着?”
“呃……具体哪一天……我忘了,十一月的第二个周六吧,好像是的,回头拿门票看一下就知道了。”
司见肖粗略地心算了一下,这个时间点应该在十一月前中段,搞不好就是期中考试刚刚结束的那个周末。
如果真是这样,希望笼中阅卷老师们的效率不要太高吧……好歹把成绩留到他们回来再公布。
虽然这种心理就像鸵鸟藏头一样可笑,但却能给人带来一种有效的虚幻安慰。
“确认一下时间吧,毕竟是要去隔壁城市,出行订票什么的要未雨绸缪啊。”
“说的也是,那我今晚回家就确认一下。”
然后等到今晚放学的时候,乐见曦已经完全忘了这件事,她回到家之后练了几遍社长胡颜交给她的谱子,实在困得扛不住,就倒头睡去了。
城市的另一角,司见肖的房间里只剩床头柜还亮着台灯,他靠在床头捧着一本小说在读,书看起来有些陈旧。
书脊上贴着图书馆藏书的标签和编号盖掉了出版社信息,但书名和作者名还露在外头。
《霍乱时期的爱情》,加西亚·马尔克斯。
他读着读着眼皮越来越沉,终于忍不住拿书签夹在了自己阅读进度的页面,合上书打了一个哈欠。
吕漪澜推荐这本书的时候居然说什么比《百年孤独》要好啃,司见肖现在觉得根本就是胡扯,他觉得马尔克斯老爷子的任何一本书都不好啃。
或许是自己太浮躁了,这些年沉浸在剧情节奏明快刺激的小说中,已经渐渐失去了欣赏经典文学名著的耐心。
高一的时候他有过一段住校的经历,同寝室的一个哥们送了一本《圣经》给他,直到现在他还觉得《圣经》旧约里一部分故事比某些文学名著更有意思,但是最终还是被那些繁多又复杂的外国人名给劝退了。
不过圣经里倒是有不少名句给他提供了启示和创作的灵感,虽然那些句子现在也已经渐渐被作者们用滥了变成烂梗。
他还记得当初在读一本奇幻小说时,读到结尾看到作者写的那一句“爱是永不止息的”
,不禁心驰神往为之惊艳。
然而后来才知道原来这不过是圣经戈多林前书中的原句,心中对那位作者的敬意顿时激减。
但有时候,他又会忍不住也在自己的笔下引用这样的句子,甚至会写在语文考试的作文中。
这种引用没什么意思,反倒有时纯粹是为了炫技。
所以这就是所谓的文人相轻吗……我用得别人用不得,不知是种什么扭曲的心态。
司见肖关掉了台灯,躺在床上望着黑暗的天花板发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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