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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十三章 收个小弟(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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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长生以为小公子是要钱,连忙将自己身上的铜板都掏出来。

“小公子,小的做帮闲,也没固定的收入。

好的时候,一天能赚十几个铜板,不好的时候,一天一文钱都赚不到。”

“小公子,这是小的身上的全部银两,都给小公子。

小的这就回家去取铜板,交于小公子。”

张长生不是客气。

人家救了自己一命,就是让他现在拿出自己所有的钱,他都愿意。

他若是活下来了,日后不愁再去赚钱。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伯伯这是误会了本公子的意思。

若是一天给你二十文钱给本公子做伙计,可愿意?”

张长生愣住了。

一天二十文钱,这在长安城也算是中上等的收入了。

而且,还稳定。

不像他们做帮闲,帮客人运送东西,完全是靠运气吃饭。

赶上那一天活少了的话,一文钱都不赚,全家人都跟着喝西北风。

“愿意,小的愿意。”

这样的好活,谁能拒绝?

不过,店小二对程处亮的支付能力深表怀疑。

“张大哥,这娃娃方才吃包子,还身无分文。

开你一天二十文钱,这怕不是在做梦吧?”

程处亮微微一笑。

“就本公子身上这穿着,像是普通人家的穿着吗?这点钱,本公子能支付地起。”

程处亮身上这件衣服,乃是蜀锦。

寻常家庭自然是没这条件。

毫不客气地说,这一件衣服几乎要花费十几两银子。

一两银子一千贯钱。

对于张长生这样做帮闲的人来说,一天按照十个铜板十贯钱来说,一个月三百贯钱,一年三千六百贯钱,折合成银子,就是三两银子。

他要工作五年,才能买上这样一套衣服。

别人不懂的,可长孙无垢门清。

蜀地进贡给朝廷的蜀锦,都被李世民给了最心爱的长孙无垢。

从头到尾,长孙无垢和李丽质都看在眼里。

“这位小公子所言极是。

奴家有亲戚在宫中当差,知道这面料很金贵,十几两银子都是往少里说。”

“奴家愿意代替章神医赔这件衣服的钱,只是奴家身上也没带太多的银两,这支簪子是娘家陪嫁之物,送与小公子。”

长孙无垢将头上带的如意金簪取下来,交与程处亮。

前面说了,程处亮真没想要讹人,开个玩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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