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十三章 收个小弟(第3页)
张长生以为小公子是要钱,连忙将自己身上的铜板都掏出来。
“小公子,小的做帮闲,也没固定的收入。
好的时候,一天能赚十几个铜板,不好的时候,一天一文钱都赚不到。”
“小公子,这是小的身上的全部银两,都给小公子。
小的这就回家去取铜板,交于小公子。”
张长生不是客气。
人家救了自己一命,就是让他现在拿出自己所有的钱,他都愿意。
他若是活下来了,日后不愁再去赚钱。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伯伯这是误会了本公子的意思。
若是一天给你二十文钱给本公子做伙计,可愿意?”
张长生愣住了。
一天二十文钱,这在长安城也算是中上等的收入了。
而且,还稳定。
不像他们做帮闲,帮客人运送东西,完全是靠运气吃饭。
赶上那一天活少了的话,一文钱都不赚,全家人都跟着喝西北风。
“愿意,小的愿意。”
这样的好活,谁能拒绝?
不过,店小二对程处亮的支付能力深表怀疑。
“张大哥,这娃娃方才吃包子,还身无分文。
开你一天二十文钱,这怕不是在做梦吧?”
程处亮微微一笑。
“就本公子身上这穿着,像是普通人家的穿着吗?这点钱,本公子能支付地起。”
程处亮身上这件衣服,乃是蜀锦。
寻常家庭自然是没这条件。
毫不客气地说,这一件衣服几乎要花费十几两银子。
一两银子一千贯钱。
对于张长生这样做帮闲的人来说,一天按照十个铜板十贯钱来说,一个月三百贯钱,一年三千六百贯钱,折合成银子,就是三两银子。
他要工作五年,才能买上这样一套衣服。
别人不懂的,可长孙无垢门清。
蜀地进贡给朝廷的蜀锦,都被李世民给了最心爱的长孙无垢。
从头到尾,长孙无垢和李丽质都看在眼里。
“这位小公子所言极是。
奴家有亲戚在宫中当差,知道这面料很金贵,十几两银子都是往少里说。”
“奴家愿意代替章神医赔这件衣服的钱,只是奴家身上也没带太多的银两,这支簪子是娘家陪嫁之物,送与小公子。”
长孙无垢将头上带的如意金簪取下来,交与程处亮。
前面说了,程处亮真没想要讹人,开个玩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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