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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6章 受私贿老官翻案牍(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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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为兄遭飞祸,代伸冤抑事。

窃生胞兄薛蟠,本藉南京,寄寓西京,于某年月日,备本往南贸易。

去未数日,家奴送信回家,说遭人命,生即奔宪治,知兄误伤张姓。

及至囹圄,据兄泣告,实与张姓素不相认,并无仇隙。

偶因换酒角口,生兄将酒泼地,恰值张三低头拾物,一时失手,酒碗误碰顖门身死。

蒙恩拘讯,兄惧受刑,承认斗殴致死。

仰蒙宪天仁慈,知有冤抑,尚未定案。

生兄在禁,具呈诉辩,有干例禁;生念手足之情,冒死代呈。

伏乞宪慈恩准,提证质讯,开恩莫大,生等举家仰戴鸿仁,永永无既矣!

激切上呈。”

批文内容如下:“尸场检验,证据确凿。

且并未用刑,尔兄自认斗杀,招供在案。

今尔远来,并非目睹事发经过,何得捏词妄控?理应治罪,姑念为兄情切,暂且宽恕。

不准。”

薛姨妈听到这个消息后,立刻说道:“这不是已经无法挽回了吗?这可怎么办呢?”

宝钗回答道:“二哥的书还没有看完,后面还有内容。”

于是她又继续念道:“如果有重要的事情,可以问来使便知。”

薛姨妈便询问来人。

来人解释道:“县里早就知道我们的家底丰厚,必须在京城里谋求更大的权力,再送上一份丰厚的礼物,才有可能重新审查案件,从轻判决。

太太现在必须尽快办理,再拖延下去恐怕大爷就要受苦了。”

薛姨妈听了这番话,让小厮自己去处理,然后立刻赶到贾府向王夫人说明情况,恳求贾政帮忙。

贾政只答应托人去和知县说情,但不肯提及金钱财物。

薛姨妈担心这样做不起作用,于是请求凤姐和贾琏出面,花费几千两银子才成功地收买了知县,薛蝌那边也顺利地解决了问题。

接下来,知县在衙门里公开审理此案,召集了一干邻保、证人、尸亲等人,将薛蟠从监狱中提出,刑房书吏一一核对姓名。

知县让地保对明初的供词进行核实,又叫张王氏(尸亲)和张二(尸叔)进行询问。

张王氏悲痛欲绝地哭诉道:“小的的男人名叫张大,他住在南乡里,十八年前就去世了。

大儿子和二儿子也都先我而去。

如今只剩下这个不幸的儿子,名叫张三,今年已经二十三岁了,却还没有娶到媳妇。

因为小人家里贫困,无法养活他,所以他在李家店里做当槽儿的工作。

就在那一天的中午时分,李家店里派人来通知我,说:‘你的儿子被人打死了。

’──我的天哪!

听到这个消息,小的吓得几乎要昏死过去!

我急忙跑到那里,看到我儿子头破血流地躺在地上喘气,当我问他发生了什么事时,他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没过多久,他就咽气了。

小人恨不得立刻揪住那个凶手,和他拼命!”

众衙役听后大声呵斥,张王氏立刻跪倒在地,磕头求情道:“求青天老爷为小人伸冤!

小人真的只剩下这一个儿子了。”

知县听了李二的话,便叫他下去,然后又叫来李家店的人问道:“那张三是在你店内做佣工的吗?”

那李二回道:“不是佣工,是做当槽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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