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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忘了来干什么的,在有人咳嗽一声后,萨米勒王身边的随从回过神,开始大声地喊着王的各种称号,什么平原伟大的、什么河流域最高贵的,拉七拉八一大堆的。
程千寻听得有点不耐烦了,抬起手臂,看了看手腕上十七八个细细金手镯。
做工还真是不错,难能可贵的是,在五千年前,那么细的金手镯都能做出近十种纹理图案。
终于对方将萨米勒王的全名报出后,结束了自报家门。
程千寻放下了手腕,微微一笑:“久仰久仰,本人目前身份是,埃喀什女王。”
萨米勒王一愣,要不是他的大胡子遮着,一定能看到他嘴角网上翘起了吧。
过了会儿,他问道:“那么女王请我来,有什么话要说的。”
“有!”
程千寻直接了当:“请您退兵。”
这下对方朝天翻了翻眼,带着几分轻蔑:“女王觉得凭什么让我退兵?”
“就凭我打算住在乌尔斯城里,不想看到打仗。
乌尔斯山明水秀,是块好地方,以后我还想多住住,所以以后也不想看到打仗!”
程千寻淡淡地一笑:“我住在尼普尔城里的时候,也是如此的。
其他王包括乌尔斯王都非常大度的退兵了,想必您也会满足我小小的任性吧?”
☆、要打打吧
萨米勒王听到后就仰天狂笑了起来。
程千寻看着他,等他笑的差不多时候问:“笑够了吗,笑完退兵吧。”
萨米勒王笑得都喘气了,手一指:“你以为你是谁?”
程千寻道:“已经说了,忘了吗?埃喀什女王。”
这下把对方给噎得,随后讥讽了起来:“你真认为能借来兵吗?我这里可是有五万人!”
“有五万吗?”
她轻描淡写着,目光对着身后白花花一片的军队看了一眼:“往往说五万的,能有四万已经不错了。
知道我借来的援兵有多少吗?加上乌尔斯原本就有的,至少八万!
而且不谎报。
如果你认为能打得我们的话,尽管打吧。
要不立即撤了,我可以保证乌尔斯王不会追究,否则就等着这所谓的五万人,尸体留在这里肥田吧!”
萨米勒王一个冷笑:“那八万个人呢,让我看看。
难道你就那么有信心,一定会打赢我这三国聚集的军队?”
“人太多,挤不下,所以一批批来。
说不定三万人就够你忙活的了。”
程千寻猛地转过身往城门走去,豪迈地大声道:“该说的都说了,想通了的话,就回去抱老婆孩子去,硬是要打的话,尽管来打!”
走进了城,门关上了。
在门口一直看着的戈登微微皱眉:“看来他们还是要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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