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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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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一分开,再见面又不知道该猴年马月了。

建远说:“家里一直催我去美国,在那儿定居。

手续什么的对我来说不成问题,随时可以拿包走人。

只是自己不肯死心,放不下。”

他幽怨地看着我,我假装听不出来,更不可能主动去问他为什么不死心,有什么放不下。

举起杯,我又开始不着边际地胡说八道。

“去美国多好啊,我发现你就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多少人哭着喊着想去都去不上呢。

在国内拿手术刀的去美国改行刷盘子,就那样人家也愿意。

他们要是知道你都牛到这份上了,肯定嫉妒到吐血身亡。

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利益,你这反动言论到我这儿就行了,别往外传了啊。”

他无奈到使劲在我额头上点了一点,说:“恩亚,我估计上辈子一定是欠你的,行啊,就算我活该吧。”

听到这话,我知道没事了,前方是绝路,希望在转角,他这人有点好处就是从不把自己往死胡同里赶。

就连上次我那么寡情绝义说走就走,他也就稍愤怒了一下。

换成别人肯定反目成仇。

我这人其实挺贪心的,和所有女人一样,吃着碗里的还得占着锅里的。

不能当情人,也要情意绵绵,把利用进行到底。

心随神至,我说:“我们永远做好朋友,好不好?”

话说完,心里都忍不住鄙视自己,这无耻得也太赤裸裸了。

什么叫朋友啊,男人女人哪来真正的朋友。

还不如直接告诉他,我可以满世界放火,你必须只点一盏灯。

他点点头,深沉极了:“恩亚,你是我第一个喜欢的女孩。

以后我肯定会喜欢上别人,但是永远不会忘了你。”

我们喝了很多,越喝血越热,说着义气干云的话,天南地北,情谊无价。

喝到兴头时,我还表达自己对他的无限愧疚和惋惜。

大概意思是,因为我的命不好,才无福消受你这么出色的人才。

恋爱在首尔32(2)

他点点头,挺傲然的,说我是被鬼迷了心窍。

我们的情绪从高潮到低谷,大起大落折腾了三回,家里存的酒都没了,后来他在厨房翻出一瓶我做菜用的黄酒,捣鼓着要把它也干了。

我用仅存的理智制止了这种过分荒唐的行为。

然后一脸讪笑提议出去找酒喝。

凌晨3点汉城有种诡异的寂静,白日的热气早就消散,夜游神也渐渐各自安寝,街道上散乱着丢弃的垃圾和未灭的烟头。

这时候从角落里窜出什么鬼怪来都不会觉得稀奇,甚至还会让人心生期盼,只在传说中出现的吸血鬼僵尸狼人会不会就隐藏在某处,给平淡到窒息的日子添加一点血腥。

我们转了三条街才买到酒,回去时索性边走边喝,可能是太兴奋就没控制音量,旁边楼有人推开窗户叫骂,我们哈哈大笑,落荒而逃。

后来的事我就记不太清了,第二天我捧着要炸开的脑袋起来找水时,建远已经走了。

唯一的想法是,走了?什么时候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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