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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章 四百两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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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清朝乾隆盛世的湖南桂阳府嘉禾县,居住着一对姓侯的亲兄弟及其各自的家庭。

老大膝下有三位子嗣,分别唤作学天、觉天、七郎;老二也养育了三个儿子,名字分别是纪天、岳天、奉天。

这一大家子共同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共享同一口灶煮出的饭菜。

随着两位长辈日渐衰老,他们决定分家析产,将田地公平地分为六份,六个侄儿各得其一,并在临终前特别强调,这些田产只能自行耕作,严禁出售。

如有违背者,其余兄弟有权制止,若执意出卖,那么出卖家的田产将被平均分配给其他兄弟。

不久后,两位老人因病先后离世。

时值乾隆三十一年农历七月九日,消息传来,觉天因赌博欠债欲出售自家田产,学天与七郎竟赞同此举。

岳天闻讯,立即携手奉天去制止这场违背父叔遗愿的交易。

岳天慷慨陈词,历数出卖田产之举是对父叔遗训的背叛,是对家族产业的摧毁,更是对孝道的践踏,然而他觉得自己的劝阻似乎是徒劳无功,犹如对牛弹琴。

七郎愤怒反驳,声称同根同源,彼此皆为血脉相连,直言岳天这般指责无异于自家人互损。

言辞激烈之下,双方情绪失控,矛盾升级。

学天、觉天、七郎三人拿起木棍和扁担,朝着岳天和奉天发起攻击,从屋内打到屋外。

岳天、奉天赤手空拳,抵挡不住多人围攻,只能硬生生承受着打击。

周边村民闻讯赶来,纷纷围观这一幕家庭悲剧。

在混战中,觉天狠劲一棍打向岳天胸膛,而七郎则抡起扁担对着岳天头顶重重砸下。

关键时刻,纪天的妻子刘氏奋力介入,抱住七郎腰部并狠狠咬了一口。

岳天最终不堪重击,倒在血泊之中。

奉天不顾自身安危,将重伤垂危的岳天抱回了家。

遗憾的是,岳天最终伤重不治,胸部伤痕累累源自觉天的那一棍,而致命的头部重伤则是七郎的致命一击。

面对至亲手足相残的惨剧,纪天和奉天强忍悲痛,挺身而出,抱着沉痛的心情,携带着岳天的冤情,一同踏入嘉禾县衙,誓要为枉死的岳天讨回公道。

在乾隆三十一年七月九日的夜晚,一场家庭悲剧在湖南桂阳府嘉禾县侯家上演。

学天与其弟觉天、七郎,因田产纠纷与堂弟岳天发生激烈冲突,不幸酿成命案。

事发后,学天内心充满恐惧与愧疚,回忆起一位智囊型的人物——秀才陈茂叔,此人见识广博且善出奇谋,学天遂决定请他前来帮忙。

陈茂叔闻讯而来,详细听取了斗殴的经过后,沉重地指出:“按大清律例,若弟弟打死哥哥,当以死罪论处;反之,哥哥即便打死弟弟,也只会遭受流放,不至于丢掉性命。”

学天痛苦辩解,声称虽然手持扁担,但并无伤害岳天的行为,现场目击的邻居均可作证。

觉天则挺身而出,表情坚毅地说:“既然事情因我欲卖田而起,我不愿拖累其他兄弟。

要知道,我与岳天同年同月同日出生,仅比我早生两个时辰,我可以冒充他的兄长,官府未必能查得如此详尽。”

次日,纪天代表受害一方,将此事诉至嘉禾县知县高大成处。

两天后,高知县亲率仵作与衙役前往验尸,并传唤学天三兄弟到案。

七月十三日,高大成正式开堂审理此案。

他首先宣讲了兄弟和睦相处的传统美德,继而严格按照审案流程,询问涉案人员的名字和事发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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