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卫五(第10页)
“我正要向教授解释呢。
请把那个文件夹给我好吗,玛丽安?
谢谢。”
他拿出一系列非常精美的天文画作,传给大家。
这些画呈现出了在卫星上看到的行星面貌——当然,这是一个很常见的题材。
“你们都见过这种作品,”
梅斯继续说道,“但这些作品不同。
这些画已经有近百年的历史了。
它们是由一位名叫切斯利·博内斯特尔的艺术家所画,早在一九四四年就出现在《生活》杂志上了——当然,这远远早于太空旅行出现的时间。
事情的起因是,《生活》杂志委托我环游太阳系,看看我能否找到这些富有想象力的画作的现实原型。
在百年纪念刊中,它们将与真实的照片并排出版。
是个好主意,对吧?”
我不得不承认的确如此。
但这会让事情变得相当复杂,我好奇教授对此有何感想。
然后我又瞟了一眼米切尔小姐——她端庄地站在角落里,整件事也不是全然没有好处嘛。
换作其他任何情况,我们都乐于遇到另一队探险者,但这一次我们得考虑“先来后到”
的问题。
梅斯肯定会尽快赶回地球,他放弃了原本的任务,所有的胶卷也用完了。
我们很难阻止他,甚至不确定自己是否想阻止他。
我们希望得到所有的宣传和支持,但更希望按照自己的节奏和方式来。
我好奇教授的手段如何,也担心发生最坏的情况。
然而一开始外交关系还算顺利。
教授灵机一动,让我们每个人都和梅斯小队中的成员结成对子,这样我们既是向导,也是监督员。
调查小组的数量增加了一倍,也大大提高了我们的工作速度。
在这种条件下,任何人单独行动都是不安全的,这给我们带来了很大的不便。
教授在梅斯这队人到达的第二天就向我们简述了他的方针。
“我希望我们能相处融洽,”
他有些焦急地说,“就我而言,只要他们不带走任何东西,只要他们不在我们之前带着他们的记录回到地球,他们想去哪里、想拍什么都行。”
“我想不出有什么办法能阻止他们。”
阿什顿反对。
“好吧,我本来没打算这么做,但我现在已经登记了对木卫五的所有权,昨晚就用无线电把它传到了木卫三,现在应该已经抵达海牙了。”
“可任何人都不能宣称天体为自己所有。
早在上个世纪,人们已经就月球问题定下了这条规矩。”
教授的脸上露出了一抹扭曲的微笑。
“记住,我并不是要把一个天体据为己有。
我提出的是救援要求,而且是以世界科学组织的名义提出的。
如果梅斯从木卫五里拿走任何东西,就是偷盗。
明天我会委婉地向他解释一下情况,以防他耍什么小聪明。”
把木卫五当作救援对象当然显得很奇怪,我可以想象,我们返回后会发生一些相当专业的法律争执。
但就目前而言,教授的举动给我们提供了一些保障,也许能阻止梅斯收集纪念品——我们乐观地抱着这样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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