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第2页)
哪怕是曾经手刃罗红民的她,问出这个问题时,心也如同火苗般微颤着。
谢新蕊微笑未答,而是回答她上一个问题:“你以为我只是盲目的追杀他们吗?我可从来不冲动,动手之前,我观察过他们十来天。
知道他们为什么会来黑黎峰当守林员吗?这是个适合追杀人的地方,未开发的深山就是法外之地。”
“为什么?”
“我上门找了黑黎峰后勤管招工的人,给他塞了钱,说我是洛龙在外省的妹妹,当然,的确有这个人。
说得可怜点,妹妹想帮这个一事无成的哥哥,但又有自己的家庭和生活负担,也不能把哥哥带去外省谋生,怕被丈夫知道,也怕哥哥拒绝,所以不想露面。
本来就是个谁干都可以的岗位,那人拿了钱,很能理解。
我敢打赌警察找上门时,他知道这俩是逃犯,怕惹麻烦,打死都不会说收钱的事,反正又没第三人看到。
冒险吗,当然。
稳妥吗,当然。
这是对人心的拿捏。
不然我要等到什么时候,才有这么好的下手机会。”
向思翎笑了,谢新蕊也笑,从包里掏出另一小瓶白酒给她。
向思翎:“我不爱喝白酒。”
“我也不爱喝。
但是夜深了,喝几口暖胃,待会儿还要赶路。
说不定就是今天晚上动手了。”
于是向思翎接过,喝了一口,高度白酒辛辣的味道下肚,果然令人精神一振,浑身热起来。
“我也提前去过小木屋,把周围都勘探过,也搞清楚了他们上班时每天的活动范围。
在我袭击小木屋的前几天,我在一条他们必经的小径上,遗失了一件东西。”
“什么东西?”
“一个腰包,准确的说,是一些东西。
腰包八成新,布料扎实耐用,看起来就像是有人不小心摘下放在路边,忘了带走。
里头有一千多块钱,一个指南针,一个微型手电,一个掌上游戏机。
都是非常值钱,并且好用的品牌,在山里生活,都用得上。
每一样东西内部,都装了微型追踪器。
以防止我失去他们的踪迹。”
向思翎还真的听服气了。
谢新蕊对那两人设圈套,真有种降维打击的感觉。
只可惜后来还是被他们从黑黎峰逃脱了。
像是猜到她在想什么,谢新蕊笑笑说:“确实,我原本的计划更完美——先杀他们俩,尸体丢在小木屋。
再杀钱成峰,手枪丢回小木屋,嫁祸给他们,伪装成他俩后来内杠互杀的场面。
我不先杀钱成峰,是因为一旦动手,警察必然查整座山的人,我就没有机会杀他们了。
反正他俩住在深山老林,先杀了,等警察发现时,尸体都烂了,死亡时间推测不会那么准确,差个一两天也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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