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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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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的熟人连连点头,和小王离开了。

他告诉小王,那个镶金牙的疤眼是蛇头的铁哥们儿,在美国做营生,是那边一伙人的老大。

小王若有钱,就交出两万元钱,他们负责把他送到美国,剩下的事就不管了。

如果没钱,就跟定老大,听老大招呼行事,一切费用开销均由老大负责,到那边后仍要为老大干活,但吃穿就不用愁了。

小王一听,竟有这等好事,立即表示愿意跟着老大干活。

和小王一起上船的有三四个人,都是跟了老大的。

老大把他们交给蛇头后,自己便离开了。

小王和那几个人留在船上,因为是老大的人,蛇头对他们还算客气,没有把他们关进底舱,而是留在甲板上干杂活,和船员一道吃饭,船出海了,小王有些奇怪怎么不见老大,别人告诉他,老大才不坐船受罪呢,他坐飞机去。

原来老大是美国亚裔犯罪团伙中的一个小头目。

小王他们到美国后,就按照原先的约定,成为老大手下“干活的”

他们干的活是武装抢劫银行。

第一次作案,小王十分害怕。

老大对他说,抢银行是大买卖,要做的准备很多,该干的事别人都干了,小王做的是最简单,最安全的。

他只要用丝袜蒙上头脸,戴上手套,听到暗号后,跟几个手中持有冲锋枪的同伙一同闯进银行,有枪的负责震慑银行职员,而小王负责往口袋里装钱,装完钱,他只管撤出来,坐上在银行外面接应的轿车,就万事大吉了。

老大让一个手下事先领小王踩看了路线,并让他看了接应的车,要他记住车的特征和车牌号。

抢劫那天,小王战战兢兢地完成了所有的动作,当他钻进那辆接应他的黑色轿车时,只觉得心神恍恍惚惚,魂都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事后,老大亲自分给他一大把美钞。

小王一辈子没见过这么多钱,他又怕又喜,哆嗦着拾起老大拍在桌子上的钱,向老大谢了又谢。

“一回生二回熟,这活想起来不易,干起来不难。

美国人惜命不惜钱,好好干,很快你就会发大财的。”

老大趁热打铁,给小王打着气。

美国银行不鼓励职员为财舍命,如果职员因为生命受到威胁时,顺从了劫匪的要求,事后是没有责任的。

因此,只要有枪,职员一般便不会有任何反抗,劫匪们只要时机选择得当,动作准确迅速,抢银行不难得手。

小王干了几次后,发现这活确实好干。

只要同伙把枪一亮,银行职员便马上乖乖地把成捆的美钞塞进他的大口袋里。

他的胆子越来越大,甚至对这个营生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他决心跟老大干下去,这样赚钱太痛快了,干什么也比不上。

可是什么都不是绝对的。

虽然大多数职员在枪口下会顺从劫匪,但也有敢和他们捣乱的。

一次,小王又在抢劫中充当扛钱袋的角色。

他张开口袋,向一个银行职员努努嘴,示意他往口袋里装钱。

那职员手忙脚乱地开始装钱。

趁小王回头张望的工夫,他偷偷把一颗染色炸弹混在钞票里装进小王的大口袋。

染色炸弹是专门用来对付劫匪的,只要一通过银行大门口的红外线装置,炸弹便会在几秒钟内被引爆。

小王拎着装钞票的大口袋,大摇大摆朝门口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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