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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古代哲学之中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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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古代哲学之中绝本章所述,乃系中国古代哲学忽然中道消灭的历史。

平常的人都把古学中绝的罪归到秦始皇焚书坑儒两件事。

其实这两件事虽有几分关系,但都不是古代哲学消灭的真原因。

现在且先记焚书坑儒两件事:

焚书秦始皇于西历前230年灭韩,228年灭赵,225年灭魏,223年灭楚,明年灭燕,又明年灭齐。

221年,六国都亡,秦一统中国,始皇称皇帝,用李斯的计策,废封建制度,分中国为三十六郡;又收天下兵器,改铸钟锯铁人;于是统一法度、衡石、丈尺;车同轨,书同文:为中国有历史以来第一次造成统一的帝国(此语人或不以为然。

但古代所谓一统,不是真一统,至秦始真成一统耳。

当日李斯等所言“上古以来未尝有,五帝所不及”

并非妄言)。

李斯曾做荀卿的弟子,荀卿本是主张专制政体的人(看他的《正名篇》),以为国家对于一切奇辞邪说,应该用命令刑罚去禁止他们。

李斯与韩非同时,又曾同学于荀卿,故与韩非同有历史进化的观念,又同主张一种狭义的功用主义。

故李斯的政策,一是注重功用的,二是主张革新变法的,三是很用专制手段的。

后来有一班守旧的博士如淳于越等反对始皇的新政,以为“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

始皇把这议交群臣会议。

李斯回奏道:

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看上章论韩非一节)。

今陛下创大业,建万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

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此等话全是韩非《显学》《五蠹》两篇的口气,《商君书》论变法也有这等话。

但《商君书》是假造的,[考见上章]不可深信)。

异时诸侯并争,厚招游学。

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当家则力农,士则学习法令,辟禁。

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

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侯字当作儒)并作,话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

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

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

而私学相与非法教(而字本在学字下)。

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

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于上,党与成乎下。

禁之便。

臣请史官非秦纪,皆烧之。

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

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

以古非今者,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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