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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买混沌(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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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他就和村里的一个小子合伙,开了一个出租出售录像带的店铺。

干了一年多,虽说没发大财,但手里也多少攒了点钱。

时间很快来到1989年,这时候雷国民18岁了,成年了。

他忽然觉得罗岭镇太小了,自己是要干大事的人,在这永远看不到头。

是时候去外面闯一闯了。

随后,他就开始寻找新的门路。

没多久,他就在报纸上发现了“新大陆”

当时报纸上刊登了很多文章,大部分都是关于沿海城市发展的报道。

说那里发展得很好,去那打工的很多人一个月能赚好几千。

只不过这些信息大多都是假的,真能赚那么多钱的凤毛麟角。

虽说都是忽悠人的,但雷国民不知道这些,他只看到了上面的钱数——一个月大几千!

那是个什么概念?在镇上一年都未必赚这么多。

这是要发财了吧!

与此同时,老雷和大哥前往了福建,继续着他们的馄饨生意。

雷国民认为,在大城市这馄饨也应当好卖。

既然福建也是沿海城市,他干脆决定去凑凑热闹。

说走就走,他很快便抵达福建,找到了父亲,表示自己已经想通了,之前是自己太任性,以后定会好好卖馄饨。

老雷听后,以为好大儿终于浪子回头,心中稍感宽慰,却不知这只是雷国民的托词。

雷国民心中另有打算,他只是想先站住脚,再寻找下一步的出路。

卖馄饨?那绝对不可能满足他的胃口,一个月大几千才是他的终极目标。

然而,现实却狠狠地给了他几个耳光。

他在福建转悠了很久,发现情况并非他所想。

几经辗转,他来到一个建筑工地,这里的月工资仅为300块。

雷国民仅待了一个多月便无法忍受,直呼这是什么破活,再这么干下去人就没了。

但他对一个月几千的收入依然充满向往,于是决定继续寻找机会。

后来,他听身边的人说广州那边好混,因为很多香港的大佬都会去那里淘金,机会多得是。

于是,他找工头结了工资,带上钱,直接踏上了开往广州的列车。

很快,他便来到了这个传说中的遍地黄金之地。

然而,在广州混了还没一个星期,他便发现这里也不过是虚有其表。

失望之余,他只好再换地方,这次选择了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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