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穆宗时藩镇叛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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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穆宗时藩镇叛服
元和十五年(820),穆宗既立,改恒州为镇州。
避讳。
是岁,王承宗死。
二子为质在朝,军中立其弟承元。
时年十八。
密疏请帅。
诏移田弘正于成德,李愬自昭义徙魏博,刘悟自义成徙昭义,而徙承元于义成。
又以田布为河阳、怀、孟节度使。
布者,弘正子,弘正使率偏师攻淮西者也。
隶严绶。
邻镇以两河近事讽承元,承元不听。
既闻滑州之命,诸将号哭喧哗。
承元谕之曰:“李师道未败时,议赦其罪,师道欲行,诸将止之,他日杀师道者,亦诸将也。
公辈幸勿为师道之事,敢以拜请。”
遂拜。
诸将泣涕不自胜。
承元乃尽出家财,籍其人以散之。
酌其勤者擢之。
衙将李寂等十数人固留。
承元斩之,军中始定。
此可见唐中叶后将擅于兵之概矣。
明年,为长庆元年(821)。
正月,刘总弃官为僧。
初总自弑逆后,每见父兄为祟,甚惨惧。
乃于官署后置数百僧,厚给衣食,令昼夜乞恩谢罪。
每公退,则憩于道场。
若入他室,则忷惕不敢寐。
晚年恐悸尤甚。
故请落发为僧,冀以脱祸。
兼请分割所理之地,然后归朝。
其意:欲以幽、涿、营州为一道,请张弘靖理之。
瀛、莫为一道,瀛州,今河北河间县。
请卢士玫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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