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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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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很厉害呀!”

安眼睛亮闪闪地说,她看着垂耳兔先生的侧脸,只觉得对方毛茸茸的面颊闪着圣光。

他们眷恋树上的星光,便在树顶上睡下了。

安的皮毛没有克里斯厚,她冷得直往对方身上缩,克里斯就用大耳朵盖住了她,垂耳兔先生的大耳朵非常温暖。

两个毛团依偎着睡着了。

在“披纱事件”

后,以爱丝特为首的圣洁者们迁去了那片荒野,从这一天开始,这些圣洁者再也不顶着从头披到脚的白纱了。

他们依然戴着斗篷似的、被安叙认为和修女帽类似的帽子,但帽子不与白纱相连,他们也不将之往下扣,帽檐的阴影顶多遮住额头。

他们依然穿着绣着金色条纹的圣洁白袍,但在迁徙的途中,他们不要人们为他们拖慢脚步,于是拖地长袍被剪掉下摆,长长的袖子被挽起,用绳子系住。

圣洁者的服装成了方便在外行走长衫,和不少穿着长袍抵御风霜雨雪的旅人无异。

与圣洁者同行的人们为此热泪盈眶,就像将领与士兵同食同寝一样,神所钟爱的教士为了与他们同步调而做出的牺牲比什么都能鼓舞士气。

这些信徒们一个个宣誓要为圣洁者大人们拼尽全力,立下要遵循各种戒律的誓言,圣洁者们知道了,却阻止了诸多苦修。

“苛待己身的苦修只能惩戒自身的罪恶,拷问自己的心灵,”

圣洁者说,“可若你为此损伤了神恩赐的身体,使得自己无法参与到建设神的地上国度之中去,这不是本末倒置吗?这不是另一种自私吗?”

信徒们恍然大悟,心里怀着对自私的愧疚,更卖力地干起活来。

圣洁者这身便于风餐露宿的服饰并未在到达目的地后消失,领导者爱丝特宣布,为了纪念这一去荒野建立新教会的朝圣之旅,也为了纪念虔诚的信徒们冒着危险拱卫圣洁者的圣行,从今往后,这个新教会的所有圣洁者都将作此打扮,而最开始的圣洁者白袍则被当做祭袍,只在弥撒等重要仪式穿戴。

教会可以指广义上的整个教廷组织,也可以单独指代一个地区或一个教堂的组织,比如汶伽罗大修道院,也可以被叫成汶伽罗教会。

鉴于新教会所在区域本来就有地方教会,再拿地名来命名不太妥当,因而它被定名为“新教会”

——可真是个简单好记的名字。

新教会没有阿铃古册封的主教,领导者爱丝特谦逊地称自己为“牧首”

,这是个不正式的新词汇,意为并非什么身份非凡之人,只是这一群牧羊人中的首领而已。

“新教会”

?“牧首”

?这些词汇传到安叙耳中,让她笑了起来。

不同于隐隐约约有些预感的聪明人,安叙已经看到了某种庞然大物的诞生。

她再一次想,爱丝特真的变成了一个很了不起的人啊。

引发披纱事件的矿工在欢送典礼结束前就消失在了人群中,几乎没人对那张脏兮兮的脸和弓着背的畏缩模样留下印象。

随着汶伽罗防线的繁荣,外来者越来越多,以往人人彼此认识的情况再也不会出现,人们不对此感到奇怪。

那“矿工”

在人们的视线外擦掉脸上的污迹,脱下褴褛的外套,从不远处的灌木中掏出一套行头,眨眼间就成了个挺胸昂首的快活小伙子。

这绿眼睛小伙子不紧不慢地迈着步子,像任何一个新汶伽罗人一样,融入了繁华的街道。

挑大梁的角色由杰伊扮演,此外还有不少夜莺之喉的探子混在人群中,在人们没反应过来时率先行礼。

氛围的力量是极其巨大的,在多方策划下,这事儿水到渠成。

真相并不像信徒们以为的那样宛如天意,恰恰相反,这正是“人意”

谋划到极致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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