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
一日清晨,她与胡兰成步行同去美丽园,大西路上树影车声,商店行人,爱玲心里喜悦,与他说:“现代的东西纵有千般不是,它到底是我们的,与我们亲。”
这话听来,让我心暖如春。
又一日午后,天气晴朗。
两人去附近马路上走走。
爱玲穿着一件桃红单旗袍,胡兰成夸她好看,她道:“桃红的颜色闻得见香气。”
爱玲穿一双绣有双凤的绣花鞋子,是在静安寺庙会上买的,穿在脚上,线条柔和,胡兰成看了喜欢。
她知道他喜欢,所以每次他从南京回来,在房里总是穿这双鞋。
爱玲钱财分明,自己稿费高,无须丈夫养活自己,但是依然高兴他给自己一些钱,去做了一件自行设计的皮袄。
她心里欢喜,因为世人都是丈夫给妻子钱用,她也要。
“能够爱一个人到问他拿零用钱的程度,那是严格的试验。”
胡兰成似乎通过了这个“试验”
。
在生命的某个时刻,我们都是愉悦的,享受着俗世安稳的喜悦。
爱玲这个人好静,但不是孤高到与世隔绝。
她好象林黛玉身处贾府,那样的热闹繁华要在身边,心里又要有距离,不轻易与人亲,她的静亦是这样的静。
爱玲对人世,好比桃花源里走一遭,到头来,仍是干干净净的自己。
这样一个人偏偏爱上的两个男人都是外向的。
胡兰成不必说,局势再乱都能藏身,泥鳅似的兜手滑,顺手还能攀红附绿,由不得人不服。
赖雅更是好玩,与其说他是作家,不如说是一名社会活动家,饶是这样过了气,才情堵了,还不甘寂寞四处走动。
爱情是彻头彻尾没道理,说到底四个字——性格互补。
胡兰成对爱玲真是熨贴,细致到叫人心旌摇曳,他自己爱出风头却不强拉着她出风头。
他知道她爱静,不爱交际,即使是南京政府的要人要见,他也能免则免,为之挡驾。
在《今生今世》里他写道:“七月间日本宇恒君来上海,我说起张爱玲,他想要识面,我即答不可以招致,往见亦还要先问过她;熊剑东几次说宴请张爱玲,要我陪同去见她,我都给她谢绝了。
我惟介绍了池田,每次他与爱玲见面,我在一道,都如承大事。”
爱玲自他之前,何曾受过这样的爱宠。
但她是女人,女人就是要宠得哄得。
他这样写,小事亦叫人缠绵。
他太聪明,摸透了爱玲的七筋八脉,连心也瞧得真真的。
所以我信他是爱着爱玲的。
因爱是小事亦如承当大事,大事亦能化为小事。
彼时,这个人既是你的心尖,又是你的全部,像孙悟空七十二变似地可大可小。
读到胡兰成书上的一句话:“所以我在政治上诸般作为,亦终不想移动她。”
想起曾经看过的一个电视剧,那女主角凄凄切切地说:“我想做一棵树。
一辈子只在一个地方。”
听得令我心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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