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章(第2页)
一桌人都笑,唐竞也跟着笑了笑,并不多说什么,又拿出自己贺礼来。
那是一支墨水笔,笔身是珍珠白的中国漆,笔夹上篆了周子兮的名字。
&ldo;从前有人说过,做律师的都该有一支铂金墨水笔。
&rdo;他对周子兮道。
许是这句话太普通,说过听过也就被忘记了。
一餐饭吃完,吴予培又被陈佐鸣一通电话叫走了。
周子兮与沈应秋一起,在院子里逗着吴渊玩。
唐竞趁着这时候,请朱斯年进了书房。
门关上,他便开口:&ldo;您说吧,什么事找我?&rdo;
朱律师果然笑道:&ldo;什么都逃不过你小子的眼睛去。
&rdo;
其实,方才看见那一对镯子,唐竞就知道朱斯年今天去鲍德温事务所找他并非是一时兴起。
而他叫周子兮收下那份厚礼,也就是必定会相帮的意思了,不管朱律师求的是什么。
只是这求上来的姿态,叫他觉得有些怪异,倒好像是生分了许多。
朱斯年看出他的态度,也不再兜圈子,直截问道:&ldo;申成厂的事,你可听说了?&rdo;
&ldo;是为英商银行的欠款?&rdo;唐竞恰好在报上读到过一二,事情看似只是欠债还钱,十分简单‐‐申成以旗下第七棉纺厂作为抵押,向英商贷款三百万,到期无力偿还,银行意欲拍卖工厂。
朱斯年点头,他今天去鲍德温事务所,就是为了这件事。
&ldo;借款合同是怎么定的?&rdo;唐竞细问。
&ldo;确是白纸黑字,&rdo;朱斯年回答,&ldo;合同上写着,如果申成到期不能支付本银及利息,银行有权占有并出卖抵押品,或经拍卖,或经私人契约,所得款项先支付欠款,其余再交还申成。
&rdo;
&ldo;无须通过法院?&rdo;唐竞求证。
&ldo;无须通过法院。
&rdo;朱斯年确认。
唐竞一听便道:&ldo;这是再典型不过的流质契约,显然无效啊。
&rdo;
所谓流质契约,即为fidityntract,抵押物代偿条款,指的就是债务不能清偿时,债权人便可取得担保物所有权的约定。
因为这样的合同不利于借贷双方利益的实现与平衡,自罗马法以来便被多数大陆法系国家绝对禁止,即使担保物的价格与债权额相当,仍可视为无效。
民国也不例外,六法债权篇中已有明文阐述‐‐押借物到期不取赎,债权人须经起诉手续,由法院判决之后,方可处置。
&ldo;道理是这个道理,但事情怕是没有这么简单……&rdo;朱斯年轻叹。
&ldo;又是领事裁判权?&rdo;唐竞苦笑。
随便一桩涉外官司,兜兜转转最后总是栽在这上面。
大英帝国法律体系不同,此案若是交由领事法庭或者英皇驻华法院裁断,恐怕就完全是另一种说法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