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部分(第5页)
可他还得上班,像模像样地做一个编辑;就是回来了,胡乱地塞了两口饭后坐到写字台前,有时手机也是频频作响。
这天,他苦笑说:“看到许多人走在路上,一边拿着手机玩,好像很酷似的,我就摇头。
手机对于人,就像缰绳对于牛马,只是说明你还被许多事情束缚着,活在一张网中,根本不自由,和酷连边都不沾一点。
真正的酷是什么?就是你一个人想做什么做什么,想到哪里到哪里,就像《大人先生传》里描述的那样。”
消极是消极,也不是没一点道理。
我说,“我是俗人,比不得你。
你不要手机,放我这儿好了。
我可以当你的秘书,把把电话关,只有非常重要的我才让你接。”
他眼神复杂地看我一眼,转身到房里去了。
他那句话虽没出口,我可听得明白。
吃了饭,我正想玩一会游戏,刚开机,柔砥就说:“我写作的时候,拜托你还是少玩电脑吧。”
我犹豫片刻关了机,走到写字台前。
“写得怎么样了,我看看。”
“不要看,等书出了,我会送你一本的。”
他用本子盖住稿纸。
我没趣,转身要走。
他又说:“以后这房里的灯,最好也不要开了。
我只点一个台灯,才更有写作的氛围。
从今天开始好吧。”
他当真起身关了灯,看也不看我一眼。
我有点气,房租我也付了三分之一,买菜买油的钱我也没少出,还这样给我看脸色。
算了,寄人篱下,终不如自己家舒坦,他们也算尽了朋友之谊了。
打这天的谈话后,只要他在写作,我做什么都轻手轻脚;可以不进他的房,就尽量不进,到沈蓦房里看看碟,打发时间。
但苏俟漪来了就不大妥,我只有知趣地抢占没人要的客厅。
我在那张油腻腻的餐桌上趴了几晚,杀害了三只远道赶来跟我做伴的蟑螂。
柔砥的程本《红楼梦》也被我翻得沾满了油垢,摇身变成了货真价实的“脂本”
。
我最后作了决定:他们俩各有各的忙,我赖在这里住着已经不合适,该自己出去租房子。
柔砥的那句话是:“你还是搬走吧,我们不要住在一起了。”
搬就搬。
我开始看《申江服务导报》等报纸,走在路上也收集各种租房信息。
信息太多,一时没了方向,摊开地图,不知该住到哪个区去。
回来问他们两人。
沈蓦说:“离公司近些才好,不过静安区房子太贵,不划算。
我看,长宁或普陀都可以。”
柔砥对那天自己的言行过意不去,感叹了一番,说什么“出门在外,孤身一人真不容易”
之类的,又建议说:“就在虹口也蛮好。
离我们近一点,彼此也有个照应,周末一起玩也方便。”
我倒是这个意思,但看沈蓦不很热心地敷衍着,就觉得没劲。
况且他们现在也都忙,比不得从前了,能聚在一起的时候只怕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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