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第5页)
她早该接受别人的建议,去学开车并且买辆车代步!
否则每回挤公车回家再窝在厨房里忍受油烟、弄晚饭,实在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难怪有愈来愈多的女人要抱单身主义,不用张罗晚餐,不用急著在一定的时间内回家多好,不过至少她嫁了个还不错的男人。
一个星期下来,她已经了解了温德明大致的生活习惯,他习惯在早上淋浴,然後泡杯咖啡,一边喝咖啡时还得看著报纸,有天报纸没来,他居然费事的到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店里买了份报纸,似乎他不看报纸就出不了门似的。
而晚上他通常准七点到家,第一件事就是看新闻,边吃晚饭边看,新闻一完,电视就似乎没有用途了。
有时他会关在书房里弄他的企划案,有时他会到客厅里来和她一块听听音乐,他们偶尔交谈,谈日常生活的事,有点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味道。
他们不像夫妻,倒像是房东和房客。
他常回他的房问拿东西,虽然现在是她在住,但是他的东西全在这里,他也开始习惯在柜子里看到女人的衣服,桌子上有女人的香水和瓶瓶罐罐的,这不再是他一个人的世界和天地。
同时她也大致摸清了他吃东西的口味,什麽他吃,什麽他不吃,所以晚饭通常不会有剩菜,虽然他没有用言语去赞美她,但是她相信他很满意她的手艺。
她打开了音响,换上了舒适的家居服,给自己弄了杯红茶,她要享受一下音乐和宁静,一天之中只有这段时间最美、最没有压力,她也告诉自己别把温德明当丈夫,当一个室友就行了。
洗完碗,他加入了她。
她没有什麽特别的反应,对他点个头,然後闭上她的眼睛,沈浸在音乐的世界里。
他打破了宁静。
「你习惯这种生活?」
「我在家也是这样。
」她依旧闭著眼睛。
「你不喜欢出去狂欢作乐?」
「狂欢作乐!
」她笑著睁开眼睛,不知道温德明在英国是怎麽狂欢作乐的。
「我只是偶尔出去疯一下,和一些要好的朋友和晓秋。
」
「晓秋在英国也玩得很疯。
」
「但是她会有节制。
」辛秀蕾知道她的死党。
「是的。
」温德明同意,杜晓秋喜欢新鲜,但是她绝对小会超出她不能应付的范围,说到杜晓秋,为什麽才一个礼拜的时间而已,但却觉得感觉又淡了些,是他死了心还是怎麽著?
「你呢?」她反问。
「在英国,我大都和晓秋及一群人玩在一块,来到台湾之後就只有晓秋。
」
「我不反对你再和晓秋出去。
」为了表示她的大方,她不是一个小心眼的女人,她微笑的建议,故意去忽视那油然而生的醋意。
「只怕晓秋也不愿意。
」他心知肚明。
「所以现在你觉得无聊?」
「我希望我们除了听音乐,有一些其他的事做。
」
她的心颤了一下,他到底是希望怎样?上床吗?他们之间已经可以进展到那个地步了吗?她默不作声,以不变应万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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