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杂文是议论文吗 > 第432章 恒道二

第432章 恒道二(第2页)

目录

的自然规律)。

兵者,其事好还(战争的本质是“以暴易暴”

,如掷石入渊,必生回响):师之所处(军队过处),荆棘生焉(田园荒芜,违逆“土生五谷”

的自然规律);大军之后(大战结束),必有凶年(民生凋敝,违逆“人需安定”

的人群规律)。

善用兵者(懂战争界域规律的人),知“果而已”

(达到止战目的即止,如灭火只消其源,不焚其邻),不敢以取强(不敢凭武力逞强——知“强兵如锐刃,久用必折”

)。

果而勿矜(胜而不夸“吾之强”

),果而勿伐(胜而不炫“吾之功”

),果而勿骄(胜而不恃“吾之能”

),果而不得已(胜乃因“不得不战”

),果而勿强(胜后即收兵,不追穷寇——如烈火灭则止薪,不任其蔓延)。

观自然之理:物壮则老(草木过盛则枯,猛兽过强则孤),谓之不道(违背“生而不极”

的规律),不道早已(违逆则早亡)。

战争之“壮”

,恰是“不道”

,故知止者存。

第三十一章

(聚焦“兵器界域”

:兵器乃“杀之具”

,违逆生之规律,观其性而远之)

夫兵者(兵器),不祥之器(是违背“生生”

规律的工具——如毒药能杀虫,亦能伤人),物或恶之(万物皆厌之,如草木避烈火),故有道者不处(懂规律的人不靠近——非不敢,乃知“杀之具难成生之事”

)。

君子居常(日常处世,循“生”

之规律),贵左(左主柔,如春风化雨);用兵之时(万不得已用杀之具),贵右(右主刚,如冬雪杀虫)。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兵者,非君子之器(非“生”

之常态所需),不得已而用之(如医者用刀,只为去病,非为杀人),恬淡为上(淡然处之,不乐其用)。

胜而不美(胜了也不美化——知胜即杀多),若美之(若以胜为美),是乐杀人(实则以杀为乐,违逆“人恶杀”

的本性)。

乐杀人者,不可得志于天下(失人群之心,违社会规律)。

吉事尚左(顺“生”

之事,以柔为上),凶事尚右(逆“生”

之事,以刚为上)。

故军中偏将军居左(佐战者,近柔),上将军居右(主杀者,近刚)——以丧礼处之(视战争为丧事,如葬死者而哀之)。

杀人众,则以悲哀泣之(哀其违“生”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