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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1章 文化制度法(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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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哭泣、叹息、哼唱旧调)的权力!

拥有对“怠惰者”

、“心魂不附者”

施行“音刑”

的权力!

*月俸:固定十枚“权钱”

+优先享用制药局“安神汤”

(实为精神麻醉剂)+“音刑”

所罚没“罪奴”

的一半处置权!

这权柄让入选的司音吏(如石算兼任司音正吏)激动得面色潮红,仿佛握住了神明的权杖。

他们惨白的袍服如同招魂幡,在死寂的沟壑中飘荡。

**礼乐的獠牙:灵魂的刑律**

当第一批惨白如骨的“圣埙”

从窑炉中取出,当司音吏石算将那枚触手冰凉、形制诡异、音孔排列充满几何压迫感的埙举到嘴边,深吸一口气时,一场针对灵魂的驯化与屠杀开始了。

草叶颁布的《陶埙礼乐典》条文,被用烧红的青铜针尖,密密麻麻地刺刻在乐范坛的玄武岩测音石表面,字字渗着暗红的血珠:

***礼乐时辰神圣不可侵犯:**日出(颂神启)、正午(颂法轮)、日落(颂石根)、深夜(安神魂),闻“定音哨”

三声,无论身处何地、从事何务,必须即刻停止,面朝祭坛肃立!

违者…初犯鞭笞,再犯…割耳充塞埙孔!

***圣乐唯一,杂音即罪:**唯“司音吏”

所奏“圣埙”

之音为合法之音!

凡哭泣、叹息、呻吟、哼唱旧调、模仿鸟兽鸣叫、乃至呼吸过重者…皆为“杂音犯”

刑罚如下:

*初犯:当众掌嘴至出血!

*再犯:以“裂魂铃”

塞耳摇响一刻!

致聋不赦!

*三犯:割舌!

舌…埋入乐坛基!

***神魂必须依附法轮:**闻圣乐,必须面露虔诚(标准由司音吏判定),随节奏叩拜(次数、力度由哨音指挥),齐声呼号指定颂词(如“法轮永转”

、“石根不朽”

)。

凡面露倦怠、麻木、抗拒、眼神游离、动作迟缓、呼号不齐或不力者…皆为“心魂不附者”

刑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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