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2章 食品令(第4页)
当第一批由“净甑”
蒸出的、冒着可疑热气的粟饭被抬上食鉴台,当尝秽吏石算用他那肮脏的手指抓起一把滚烫的、夹杂着未熟谷粒和可疑黑色颗粒的粟饭塞入口中,胡乱咀嚼时,一场针对肠胃的统治与清洗开始了。
草叶颁布的《陶甑食品令》条文,被用烧红的青铜锥,歪歪扭扭地刻在食鉴台倒扣的“验秽甑”
外壁上,字字滴着冷凝的油脂和污垢:
***炊事权唯一:**唯持“净令”
开启“净甑”
者,可烹煮食物!
私藏粟米、私藏饮水、私藏炊具、私煮食物者…剖腹!
肠肚…填入台基!
亲族…为‘秽奴’…世世试毒赎罪!
***进食唯一通道:**唯经“尝秽吏”
于“食鉴台”
当场“首尝”
定性为“净”
之食物(多为蒸坊粟饭),方为可食之物!
凡野果、野菜、鸟兽、虫豸、乃至雨水、冰凌…未经尝秽吏首尝者…皆为“秽毒”
!
刑罚如下:
*偷食“秽毒”
:初犯鞭腹,再犯…剖腹验毒!
*偷饮“秽水”
:初犯灌污,再犯…剖腹验水!
***净秽标准唯一:**唯以“尝秽吏”
之口舌、胃肠反应为判!
尝秽吏食后一炷香内无呕、无泻、无昏厥、无暴毙者…即为“净”
!
反之…即为“秽毒”
!
凡食“秽毒”
者:
*食少量(如一口):催吐!
灌入双倍污秽之物(如粪水)!
*食中量(如一碗):剖腹!
取出秽毒食物示众!
生死由命!
*食大量(如偷藏):凌迟!
尸骨…填入台基!
***举报重赏:**凡举报“私煮”
、“偷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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