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远古纪年 > 第288章 发酵典

第288章 发酵典(第3页)

目录

她命令,立即由“酵吏”

制定并颁布涵盖制陶(泥料配比、揉捏力度、发酵时间、窑温曲线)、纺织(麻线粗细、纺轮转速、织布密度)、酿造(粟水比例、发酵温度、时长)、乃至农耕(播种深度、间距、施肥量)等所有手工业的“官酵法”

每一项标准都极其严苛、量化到令人窒息(如揉捏泥料必须达到某个特定次数,麻线直径误差不得超过头发丝宽度)。

所有工序必须在“酵吏”

全程监督下,严格按照“官酵法”

执行。

任何偏离,即视为“酵毒”

“此乃‘官酵法’!

百工…唯一之…圣轨!

非酵吏…不得…更易!

私行…旧法…投瓮…腐杀!”

绝对的工艺垄断。

技艺的灵魂被彻底锁死在权力制定的流程中。

***“酵吏”

的霉菌(技艺的质检员):**草叶从瓮吏(熟悉容器)、模吏(熟悉尺度)、以及眼尖手毒、对“瑕疵”

异常敏感的低阶监工中挑选出十人,组成“酵吏”

赋予他们扼杀技艺的恐怖权柄。

*身着特制的、灰黄色、沾染着各种可疑污渍(泥浆、麻絮、酒糟、霉斑)、散发着发酵酸腐气味的麻布长袍“酵鉴服”

腰间悬挂一串代表不同“官酵法”

编号的小陶牌。

*配备特制的青铜“探酵针”

(用于刺探材料内部)、骨质“度量板”

(刻有发丝级刻度)、陶罐“标准样”

(如“标准泥”

、“标准麻线”

、“标准粟粒”

)、以及用于执行“腐刑”

的特制带盖大陶瓮(内置高浓度腐败菌液)。

*拥有随时随地、无需理由检查、测量、破坏任何在制或成品(陶胚、麻线、布匹、酒液、田地)是否符合“官酵法”

的权力。

拥有对“酵毒犯”

(即偏离标准者)当场宣判、执行“腐刑”

的权力。

*月俸。

固定十枚“权钱”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