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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9章 腐刑(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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纹、背面“石根”

符的“新权钱”

被运至范法台旁时,当范吏石算用冰冷的验范尺仔细测量每一枚钱币的直径、厚度、孔径、纹路深度时,一场针对所有价值的格式化与熔铸开始了。

草叶颁布的《陶范铸币典》条文,被用烧红的青铜凿,重重叠加刻在范法台青铜砧板边缘,覆盖在旧的《陶模货币法》之上,字字如同金属烙印。

***价值唯一标准:**唯持“范旨”

启用“圣范”

所铸之“新权钱”

,方为合法价值符号!

旧“权钱”

即刻废止,限期上缴,逾期持有者…熔身铸新钱!

私藏铜锡、私制范具、私铸钱币(无论何种形式)者…凌迟!

骨灰…熔入新范!

***万物皆有官值:**沟壑一切人、物、行为,皆由“范吏”

依据《铸币典》细则(细则繁复如蛛网)赋予唯一“官值”

,记录于记账骨板。

凡物品未登记、价值未标定、或标定官值与范吏判定不符者…皆为“私值物”

刑罚如下。

*持有少量私值物:没收物品。

鞭笞十。

官值减半。

*持有中量私值物:没收物品。

剁一指(对应“削值”

)。

*持有大量私值物:没收物品。

凌迟!

家产充公!

亲族为奴。

***交易即罪:**凡未经范吏登记、见证、抽成(通常为交易物官值一半)而进行的任何形式物品转移(包括交换、赠与、借贷、拾取不报)…皆为“私值交易”

买卖双方同罪!

刑罚依转移物品官值参照私值物刑律加倍。

***举报重赏:**凡举报“私藏”

、“私铸”

、“私值交易”

线索,查实,赏“新权钱”

五枚。

免举报者全家当年一切债务(生存配给折算的债务)。

***范鉴无谬:**“范吏”

所量所判,即为神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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