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9章 腐刑(第4页)
纹、背面“石根”
符的“新权钱”
被运至范法台旁时,当范吏石算用冰冷的验范尺仔细测量每一枚钱币的直径、厚度、孔径、纹路深度时,一场针对所有价值的格式化与熔铸开始了。
草叶颁布的《陶范铸币典》条文,被用烧红的青铜凿,重重叠加刻在范法台青铜砧板边缘,覆盖在旧的《陶模货币法》之上,字字如同金属烙印。
***价值唯一标准:**唯持“范旨”
启用“圣范”
所铸之“新权钱”
,方为合法价值符号!
旧“权钱”
即刻废止,限期上缴,逾期持有者…熔身铸新钱!
私藏铜锡、私制范具、私铸钱币(无论何种形式)者…凌迟!
骨灰…熔入新范!
***万物皆有官值:**沟壑一切人、物、行为,皆由“范吏”
依据《铸币典》细则(细则繁复如蛛网)赋予唯一“官值”
,记录于记账骨板。
凡物品未登记、价值未标定、或标定官值与范吏判定不符者…皆为“私值物”
!
刑罚如下。
*持有少量私值物:没收物品。
鞭笞十。
官值减半。
*持有中量私值物:没收物品。
剁一指(对应“削值”
)。
*持有大量私值物:没收物品。
凌迟!
家产充公!
亲族为奴。
***交易即罪:**凡未经范吏登记、见证、抽成(通常为交易物官值一半)而进行的任何形式物品转移(包括交换、赠与、借贷、拾取不报)…皆为“私值交易”
!
买卖双方同罪!
刑罚依转移物品官值参照私值物刑律加倍。
***举报重赏:**凡举报“私藏”
、“私铸”
、“私值交易”
线索,查实,赏“新权钱”
五枚。
免举报者全家当年一切债务(生存配给折算的债务)。
***范鉴无谬:**“范吏”
所量所判,即为神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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