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0章 范法台(第4页)
)时,一场针对匠人世代的血腥绑定开始了。
草叶颁布的《陶纺轮匠籍》条文,被用烧红的青铜针尖,密密麻麻地刺刻在籍纺台的青石基座表面,字字如同勒入石中的麻线。
***匠籍世袭:**凡登记入“匠籍谱”
者,其本人及子孙后代,永世为匠奴!
不得改业,不得通婚他籍(如战士、农奴),不得脱离所属作坊(如陶窑、纺织坊)。
违者…视为叛逃…处…轮刑…碾骨。
***定额唯一:**每日定额由“籍吏”
依据《匠律》细则(细则严苛如铁网)设定,记录于匠籍谱。
凡日产出未达定额者…皆为“怠工”
!
刑罚如下。
*欠少量(如一两):鞭笞十。
欠额累加至次日。
*欠中量(如半斤):剁一指(惯用手)。
欠额翻倍累加。
*欠大量(如一斤以上):处轮刑!
亲族连坐罚双倍定额三日。
***工器唯一:**唯持“官轮”
编号者,可使用对应工具操作。
损毁、遗失官轮者…视同毁坏公器…处轮刑!
以…身…偿…轮。
***技艺禁锢:**匠奴仅允许从事匠籍谱登记之技能。
凡私学他技、私改工艺、乃至眼神窥视他坊者…皆为“窃技”
!
初犯刺目。
再犯轮刑。
***籍吏无谬:**“籍吏”
所录所判,即为神谱。
不得质疑。
不得申诉。
违者。
视为亵渎匠魂。
处“全族纺魂”
之刑(全家绑于刑轮碾碎)。
**轮刑的碾磨:**
籍吏灰白的身影如同移动的裹尸布,他们的匠籍谱所到之处,任何未能完成定额或触动律条的生命都被视为必须碾碎的杂质。
***纺织坊的“欠额”
:**日暮,籍吏石狡带人进入纺织坊。
定额秤称量每个织妇当日的麻线。
一个体弱多病的年轻织妇,因手指溃烂,仅纺出二斤七两麻线,欠额三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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