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0章 盐路枯骨(第5页)
、“私议”
、“通敌”
行为的权力。
拥有对任何“窃路”
、“通敌”
、“临阵脱逃”
、“护卫不力”
行为当场宣判、执行“路刑”
的权力。
*特权。
每日可获得足量纯净盐晶清洗伤口甚至内服(远超配给)。
自身及直系亲族享有“足盐牌”
和“居险权”
(可优先居住在盐路沿线最险要、易守难攻的哨所)。
靠近路鉴碑居住(“沐浴神路血气”
)。
对战利品(武器、物资)拥有优先处置权。
**血盐律的锁链:背叛的刑律**
当第一批由路吏血牙亲自带队、付出三名路卫重伤代价才勉强运回的、带着血腥味的盐卤罐被供奉在路鉴碑下,当那微弱的咸腥气息再次飘入沟壑时,一场针对通道与忠诚的绝对驯化开始了。
草叶颁布的《血盐路律》条文,被用牺牲路卫的鲜血混合着磨细的赤铁矿粉,书写在坚韧的兽皮上,然后悬挂在路鉴碑旁,字字如同凝固的血块。
***神路唯一:**唯“路吏”
及许可者可行“盐路”
。
私探路径、接近盐泉、收集咸苔者…初犯刺足(剥夺行走)。
再犯。
施路刑盐刑。
***规程如血:**唯“路吏”
所定之“血盐律”
,方为真律。
凡行路迟缓、队形散乱、遇袭反应慢、丢失一粒盐者…皆为“乱路”
。
刑罚参照私探。
***血盐开路:**所有路吏、路卫,皆需按“血盐律”
死守盐路,遇敌死战,盐在人在。
畏缩、脱逃、弃盐者…视为亵渎神路。
处“剥皮剔骨”
之刑(活体剥皮取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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