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远古纪年 > 第302章 剥皮剔骨

第302章 剥皮剔骨(第5页)

目录

私取浮木、砍小树、制筏排…初犯沉锚(夺息)。

再犯。

施舟刑水刑。

*规程如锚:唯“舟吏”

定“劈浪律”

,方为真律。

凡伐木迟、凿不深、烤不匀、舟裂、桨无力…皆“逆浪”

刑同私材。

*血骨劈浪:凡舟吏、舟卫、匠奴,必按“律”

死造神舟,遇难不退,舟成方休。

怠工、损材、致舟裂…视为渎神水。

处“凿骨沉江”

(凿肋沉锚)。

*舟吏代行:“舟吏”

所颁所行,即神浪。

不可疑。

不可抗。

违者。

通敌论。

处“钉首示浪”

(头钉舟首)。

*万目归台:凡非允准之谈造船、水域、敌情,皆“刺水”

,须立止。

续刺即通敌。

舟刑的浪涛:

舟吏深青身影如水中鬼魅,凿骨锥所至,微小疲误皆为必惩之逆浪。

*疲匠的“怠工”

:一老匠奴持石斧燧凿日夜掏空树心,因劳饥稍缓,被水獭察觉。

“怠…工…阻…神…舟…渎…职…逆…浪…之…嫌…罪!”

水獭厉呵,哨刺耳尖鸣。

“验…其…力…可…竭…否?!”

夺其斧,指木上半米凿坑。

“此…深…未…及…律…定…半…日…功?分…明…惜…力…惜…命…当…受…‘刑…舟…钉’…穿…掌…定…木…示…众!”

老匠奴被剥烂手套拖至台下。

舟卫举木槌,将带倒刺青铜钉狠狠砸穿其布满老茧裂口的手掌!

钉透手背深嵌木中!

惨嚎凄厉至扭曲!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