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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周纪二 显王(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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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没有离开。

惠王出去后对左右说:“公叔痤病得太严重了,真让人难过!

他先是让我把国家交给卫鞅,又劝我杀了他,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卫鞅到秦国后,通过孝公的宠臣景监求见孝公,向他讲述富国强兵的策略,孝公非常高兴,就和他商议国家大事。

显王十年,公元前359年,壬戌年,卫鞅打算在秦国变法,秦国人很不满。

他对孝公说:“老百姓不能和他们商量开创之事,只能和他们分享成功的快乐。

追求最高道德的人不会迎合世俗,成就大功业的人不会和众人谋划。

所以圣人只要能强国,就不会效法旧制度。”

甘龙说:“不是这样的。

依据旧法治理,官吏熟悉,百姓安定。”

卫鞅说:“普通人安于旧俗,学者沉迷于旧闻,这两种人当官守法还行,不能和他们讨论旧法之外的事。

聪明人制定新法,愚笨的人被旧法约束;贤能的人变革礼制,不肖之徒被礼制束缚。”

孝公说:“说得好。”

于是任命卫鞅为左庶长,最终制定了变法的命令。

命令规定:百姓编为什伍,互相监督检举,一家犯法,邻里连坐;告发奸邪的和斩敌首级的赏赐相同,不告发的和投降敌人的惩罚一样。

有军功的人,各按标准授予爵位;为私事斗殴的,按情节轻重处以刑罚。

努力从事农业生产,让粮食布帛增产多的人,免除自身的劳役;从事工商业和因懒惰而贫穷的人,全家罚为奴隶。

宗室贵族没有军功的,不能列入宗族名册。

明确尊卑爵位等级,各按等级占有田宅、臣妾和衣服。

有功的人显赫荣耀,无功的人即使富有也没地位。

法令制定好了还没公布,卫鞅怕百姓不信,就在都城南门立了一根三丈高的木头,招募能把它搬到北门的人,赏十金。

百姓觉得奇怪,没人敢搬。

他又宣布:“能搬的赏五十金!”

有个人搬了,立刻赏了五十金,这才颁布法令。

法令施行一年后,到都城诉说新法不便的秦国人数以千计。

这时太子犯了法,卫鞅说:“法令行不通,是因为上层人犯法。

太子是君主的继承人,不能施刑,就处罚他的师傅公子虔,给另一个师傅公孙贾脸上刺字。”

第二天,秦国人都乖乖遵守法令了。

新法施行十年,秦国路不拾遗,山林里没有盗贼,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私下斗殴,城乡都治理得很好。

那些当初说新法不便的人,又来说新法好,卫鞅说:“这些都是扰乱法治的人!”

把他们全迁到边境去了。

此后百姓没人敢议论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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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司马光说:诚信是君主的无价之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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