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托尼致电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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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遇到佩珀,其实是在加入森林徒步协会之前。
我们萍水相逢,并没有交换姓名,也没料到以后还有再见面的机会。
但我猜,这世上的惊喜永远不嫌多。
那天是个星期六,差不多是入冬之前最后一个温暖的日子。
乐队演出到晚上八点多才结束。
其他人都去享受疯狂的夜生活了,因为第二天是礼拜天,是上帝的日子,大家伙儿既不需要上课,也没有五花八门的小考要应付。
我对于带着一本侦探早早上床没啥兴趣,于是就在晚风中沿着街道散步。
从联邦大道拐到查尔斯河畔之后,气温稍稍降低了一点。
我拉紧衣服,把手揣进口袋里。
吉他在背后沉甸甸压着我的肩膀,好像突然增重了十磅。
河对岸是一片连绵的建筑,我知道MIT也在对面。
突然之间,我需要做点什么。
什么都好,只要不是继续沿着这条与河对岸永远平行的路一直走下去就行。
之前的演唱令我口干舌燥,可这会儿我又想唱了,而且非唱不可。
于是我在路边的长凳上坐下,拿起吉他唱了起来。
要是有人停下来,礼貌地问我会不会唱某某歌,我也不会拒绝。
我想我唱了雏鸟乐队的《再见》,又唱了《一个锡兵》,还把甲壳虫乐队的《挪威的森林》唱了不下二十遍。
等唱到小理查德的时候,有只脏兮兮的流浪猫钻进了被我放在一旁的吉他包里。
它找了个又舒服又暖和的位置躺下,就像已经这么做过几百遍似的。
但不妨这么说,它可不是今晚唯一一个不请自来钻进我包里的。
这晚回寝室的时候,我的口袋里装着差不多九块钱,全都是路人扔进吉他包里的。
真的,如果不是担心会被警察抓起来,继而遭到学校退学,最后落得在越南丛林里躲**的下场,我可能还会考虑改行卖艺。
不过请别误会,佩珀并没给我钱,她是冲着那只猫来的。
即便穿着漂亮的蓝色裙子,一头蓬松的金发上配着同样颜色的发带,她看上去依旧有哪儿不对劲。
首先,这高个儿在深秋季节光着脚,高跟鞋拎在手里。
其次,她的眼神空空落落,仿佛落在千里之外。
不过等她蹲下来去摸那只猫的时候,那双漂亮的浅蓝色眼睛终于有了着落,甚至还流露出几分喜爱,尽管那猫看上去就像刚从垃圾桶里钻出来似的,又脏又臭,还浑身长癣。
我当时正唱到《他们渴望和你靠近》。
只犹豫了半拍,我就继续唱了下去。
她不过是摸摸那只猫,关我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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