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托尼致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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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年秋季的那个学期,我先是住在学校寝室,后来又搬到了校外的出租屋。
对于搬出去这事儿,我的舍友费林·菲茨伯格没发表任何看法,但我觉得他心中颇不以为然。
不过我搬出去,并不是因为和费林相处得不好。
他其实是个脾气温和的家伙,也许有点古怪,但并非难以忍受。
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刚拎着行李进寝室,而他已经提前一天到了,正在床上蒙头大睡。
等我把铺盖勉强在床上展开,试图把一切弄得像样些的时候那个时候我还习惯让妈妈整理床铺,他醒了过来,半梦半醒地用一口浓重的新英格兰方言跟我说:“你弄倒了。”
我当时正折腾得一身大汗,几乎没听懂他说了点什么,听起来简直像外国话。
“床垫,反了。”
他做了个手势,“算了,等等。”
然后他就一骨碌从床上跳下来,大步走到我旁边,两手抓住床垫整个一颠倒,把绣着鹰的那一边朝向床头。
“好了。”
他说,然后冲我伸出手,“费林·菲茨伯格,来自新罕布什尔。”
“詹姆斯·罗杰斯,来自纽约。”
我瞥了一眼我的床,发现那倒霉玩意儿比刚才看起来还乱——费林自己的地盘倒是整整齐齐。
我的意思是,不只是符合十八岁男生标准的那种整齐,而是让人以为他妈妈专程来了一趟替他收拾过的那种整齐。
当然,1966年,男生宿舍楼门前还立着“女士止步”
的牌子。
费林“哈”
的笑了一声,“纽约,你是纽约人。”
这听起来像是句评语,于是我好奇地看着他。
结果他像是觉得上个话题已经结束了,于是愉快地转移到了下一个话题。
“我会在宿舍弹吉他,会吵到你吗?”
他问,然后又想起什么,于是补充说明:“我经常抽烟,偶尔抽□□,从不喝酒。”
“呃,不会。”
我把两只拳头抵在后腰上,笑起来,“我是说,吉他不会吵到我。
我之前玩过吉他,但不是主唱,而且我把那把吉他留在家了。
此外,我不抽烟、不嗑药,经常喝酒。”
“好嘛,想成为合格大学生,你至少有一项达标了,詹姆斯。”
他瞥了我一眼,“还是说,你喜欢别人叫你吉姆?”
我回答:“詹姆斯就行。”
费林上上下下看了我一眼,说:“我们会合得来的,詹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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