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 羌奴改革
湟水汉兵大营上游河畔。
一排排木筏,被千数羌奴苦工,从周遭山林简易木工厂,运送河岸。
只等刘杲一声令下,全部投入使用。
湟水暴涨之后。
瓢泼大雨刚刚散去稍稍,刘杲就立刻吩咐,令数千羌奴苦工披起蓑衣,冒着细雨进山林伐木。
同时刘杲又下令,集中允吾县城周遭所有木料,务必在短时间内,造出足够的木筏。
自从利用羌奴苦工暴乱,杀死南山亭后,刘杲便开始有计划的改革羌奴苦工的工作状态。
先是,刘杲声明:劳役只是这些羌奴为赎罪而进行的劳动改造,并非彻底把他们归类为最下层的奴隶。
根据各种羌奴苦工以往所犯罪孽,分别处以半年至十二年劳动改造期。
等劳动改造完毕后,这些羌民苦工将全部恢复自由民身份,再也不是他人奴隶。
经过前期惨绝人寰、暗无天日的劳役生涯,这些羌奴苦工对刘杲的要求很低。
两顿饭、一身暖衣,这就足够羌奴眉开眼笑。
对于刘杲这个锦上添花的声明,羌奴苦工虽然乐意见成,却对此兴趣乏乏。
十二年,毕竟是是太过遥远的事,谁知道那时自己还能不能活着?
针对此种情况,刘杲很快进行补充:凡劳动改造时间,一年以上包括一年者,劳动改造时间过半,就逐步以基本工资五折为起端,开始向羌奴苦工提供薪水。
劳役工资标准为外界九折,并且根据劳役时间,每半年调整一次工资。
而且,若是劳役期限已满,羌奴苦工还想继续工作,那么刘杲将提供完整工资,以及其它补助。
例如一个羌奴被判十年劳役,其工作职位,外界标准薪金为每月一千钱。
那么当这名羌奴开始第六年劳动改造时,他将收获到刘杲为其开出的第一份劳动报酬四百五十钱。
羌奴苦工劳役第六年第一月,他就收到第一份工资,为9ooxo5=45o钱每月。
羌奴苦工劳役第六年第七月,他已经完成整个劳役期限百分之五十五,所以他此时的工资调整为9ooxo55=495钱每月。
羌奴苦工劳役第七年第一月,他已经完成整个劳役期限百分之六十,所以他此时的工资调整为9ooxo6=54o钱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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