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群芳楼易主一(第2页)
等到她将云锦扔给乐师们抚养时,云锦才明白,香娘是看她现在这个身体长相不错,想从小好好培养,以期将来成个头牌。
这个香娘,倒是真有长远意识。
就这样,云锦在清朝从高高在上的满人贵族,变成了社会最低层的贱民,不禁让人感慨,这个落差也太巨大了。
在群芳楼里的生活,使云锦再次确认自己没有成为心理医生的潜力,还是没有人来主动告诉她这个时代的一切,但随着她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长大,终究还是了解了自己现在的处境。
云锦初到群芳楼的时间是康熙三十三年,身份的正式名称是乐户,音乐的乐,户籍的户。
与奴婢、佃仆、丐户一样,是贱民,是整个社会的最底层。
说来,乐户与还是有所不同的。
乐户的名称来源于南北朝的时候。
当时法律规定,凡是强盗被判处死刑以后,强盗的妻子女儿,都要配为乐户,专门为官府来提供歌舞表演。
以后各个朝代都规定,可以把罪犯的妻女加入乐户。
地方政府为这些人专门设立乐户户籍。
也就是说,乐户虽也有提供色情服务的,但他们主要的生存方式还是为宫廷执事、为王府、地方官和军旅应差、以及为民间的民俗庆典活动和百姓的婚丧嫁娶提供服务,以换取生活来源。
乐户其实是世袭的。
历代法律规定,乐户的子孙世世代代为乐户,不能脱籍。
但因为乐户不可能只靠自己子孙来从事这个行当,所以就向贫民去收买一些女孩子,又因为法律规定不能“买良为贱”
,所以乐户就以收养的名义,把这些女孩子收为养女。
多影视剧中管叫妈妈的原因。
云锦也因此成为群芳楼管事香娘众多女儿中的一员。
而负责抚养她的乐师无名,则是晕倒在路边没花一分钱被群芳楼捡回来的,因为醒来后她不记得自己的身份了,所以香娘也不用费什么事就将她入了乐籍。
不过这个无名却是个烈性的,知道群芳楼也提供色情服务后,为了不接客,自己划花了脸,要不是看在她能写歌会弹琴,可以当个乐师教习楼里姑娘的份上,恐怕她早就没了性命。
无名是她坚持给自己起的名字,反正她既无法表演也接不了客了,香娘也就由着她了。
无名其实很有才学,不然香娘也不会在她毁容后还留下她,她猜想,无名出身应该很好,她的言谈举止无一不流露出受过良好的教育的痕迹,而且她还缠着足,这时代只有家境不错的汉族人家才会给女儿缠足。
象群芳楼,就是因为时常要到满州贵族家里表演,有时也会选一些女孩送给这些满族贵人们,所以才不给楼里的女孩们缠足(这勉强也可算是云锦的又一个不幸中的万幸吧)。
无名除教习云锦弹琴唱歌外,没再教过她其它东西。
但其实无名是很有才学的,在云锦还是婴儿时,她偶尔会在自己的屋里写诗作画,但当无名认为云锦能记事之后,就从来没在她面前弄过这些了。
无名虽然把云锦养大,但对她的态度却一直是淡淡的,事实上无名对任何人的态度都是淡淡的,除非必要她基本不与其他人接触。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