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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东西放下来,你可以去那边坐着等开饭。

」于晓乐指指墙边那一圈价值不菲的乳白色真皮沙发。

被广泛称为「鬼见愁」的这名年轻法医,在三人小组中另有个绰号叫「老爷」。

这跟于晓乐的出身确有关系。

于家豪族,世代经商,几百年的历史下来,就出了于晓乐这么一个异类,生意不做做法医。

职业是定性了,从小养成的习惯却不会改,做法医的时候再苦再累无所谓,从粪坑里捞出来的尸体、爬满了蛆虫的尸体,怎么样的都摸得,平时却极其讲究,吃穿用度规矩都大得很。

郑枚依依不舍地将手里的东西放到桌上,于晓乐嫌外面的饭菜不好吃,宁可自己下厨做,所以法医楼里还有他的专属厨房。

他的厨艺也确实相当出色,但是对食材、调料都太过挑剔,为了这一顿饭,郑枚付出了两张小朋友,心痛得快要昏过去,真有点后悔自己过早下了请客的决定。

于晓乐围上围裙,打开一旁的音响,从音响中流泄出来的是一九九二年史塔克RCA录音版本的《巴哈无伴奏大提琴组曲》,悠扬的大提琴声在并不宽敞的空间内流淌开来,如同蔓延在空气中无形的溪水。

郑枚将自己扔在沙发上,很没形象地跷起腿,按遥控器打开了电视机。

正是晚间新闻的时间,澧水街杀人案件得到了热烈的报导,郑枚按了静音,只盯着电视萤幕上的画面看,酒吧、垃圾场、小巷……他在脑海里过滤着白天勘察现场所得到的一切讯息,哪一些明显可相信的,哪一些半真半假需要再确认的,哪一些模糊不清隐藏了什么的,他询问过了许多人,尸体发现者,周围的居民,酒吧街的老板们,最后,他想到了那个名叫唐青的男人。

郑枚想起他谦顺的表情与和善的态度,那是一张平平无奇的男人的脸,但在那样的脸上,却出乎意料地嵌着一双嗜血的红色眼睛。

从理智上来讲,他当然承认那更大的可能是因为当时的昏暗光线所造成的视错觉,但从私心底而言,他却仍然相信,他所看到的正是那名男子真正的一面。

既然他看过了二十年前的卷宗并知道了当时所发生的一切,他就不可能像其他同事一样面对这名男子时没有丝毫的警觉,而且……郑枚想到了面对那一地碎片依然无比镇定的那张脸,他妈的,如果要说那是个经过了专业训练的特种兵他也相信。

于晓乐放好刀叉、酒杯,然后端了沙拉、玉米浓汤上来,跟着是两份菲力牛排,他示意郑枚过来坐:「等我一下。

」他将围裙解下来,到外面转了一圈,回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一支红酒,「九九年的龙船庄园特级(Ch.Beychevelle)?」

郑枚完全不明白红酒那一套,很俗地问了一句:「多少钱?」

于晓乐想了想,不太确定地回答:「六千左右。

郑枚很愉快地打了个响指说:「就喝那个。

宝石红色的液体从深色的酒瓶中倒出来,在红酒杯的底部滚出亮眼的波动,看起来真像那么回事。

郑枚想于晓乐的生活还真是不赖,有钱确实好,于是又想到自己的两张小朋友,心又跟着痛起来,啊,看吶,一百块没了,啊,他又吃下去五十块了……

于晓乐面带笑容,坐在餐桌对面动作优雅地切牛排,银色的刀叉在他的手中舞动,仿佛十七世纪欧洲宫廷贵族生活的再现,也是这个人,会以同样的表情,同样优美优雅的动作站在检验台旁划开一具具的尸体,这就是为什么如此多金的于晓乐,就连刑警大队的女警都对其避之不及的原因。

『那个人,很享受当法医的感受,所以……很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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