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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4章 永昌宗藩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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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明朝藩王的弊端,永昌帝于永昌八年四月初八下发宗藩改制诏书

寅时三刻,五凤楼鼓响九通。

奉天殿前丹陛两侧,新受封的十六位皇子皇女着礼袍列于东阶,当司礼监掌印太监念道:

《永昌宗藩改制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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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天承运皇帝,诏曰:

朕观历代兴衰,尝见宗藩之弊如附骨之疽。

昔洪武裂土封疆,本欲屏藩帝室,然二百载后竟成耗国巨蠹。

今承新运,当革旧制,特颁《永昌宗藩令》以定万世之法——

其一·虚封实禄制

凡亲王、郡王封号,皆为彰表天家之荣,不与实土相系。

诸王冠服可绣山川纹,佩剑可镌州府名,然不得赴封邑理事。

其岁俸由内承运库支取,按亲王岁给银八万两,郡王五万两,皆取自盐茶烟等专营之利,不费户部分毫。

其二·爵位递降法

亲王嫡长子袭郡王,余子授镇国将军;郡王嫡长子袭镇国将军,余子授辅国将军。

如此三代,至奉国中尉止,其后嗣改入民籍。

若有大功于国者,可特恩世袭原爵。

其三·公主恩养例

公主嫡女承县主衔,岁给银三万两;县主之女授乡君,岁给银八千两。

再传则为民籍,唯皇女生育者,准参加女官遴选,优异者可入尚宫局。

其四·宗学考绩规

设天潢书院于玄武湖畔,凡年满六岁宗室子弟皆须入学。

习经史、通算术、研格物,三年一考。

连续三次末等者,削其爵禄,发往南洋水师效力。

其五·入仕做官

宗室入仕做官或从军为将与大明百姓同等待之。

其六·监察连坐条

设宗人府监察使十二员,半数为科道官员,半数为皇商代表。

凡宗室触律,除本支论罪外,其保举皇商亦罚没三年专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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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朝崇祯及先皇所封爵位一律废除,除太子朱慈烺,定王朱慈炯,永王朱慈炤,坤兴公主朱媺娖另外封爵外,其他宗室勋戚一律降为平民。

崇祯帝想保全自己及子孙,然永昌八年,在朝野不断诟病异姓王的弊病时,永昌帝颁诏对崇祯子嗣进行降爵处理。

一、太子朱慈烺(年二十六)

封号:奉明公

诏曰:奉前朝之余脉,明兴替之至理。

赐居明孝陵守心斋,岁给禄米八千石(折银二万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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