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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兴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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谓楔形文字,是指居住在地球两河流域的苏美尔人创字,因为其时还没有造纸术,文字都是用芦杆或木棒做成的三角尖头笔,在泥板上书写而成,然後晾乾再进行烧制。

这样写出来的字,落笔处印痕较为深宽,提笔处较为细狭,看起来呈尖头楔形,是以得名。

楔形文字和中国汉字丶埃及圣书字并列,称为古代三大象形文字,琼恩自然是久闻其名的。

只要有基本的历史常识,谁不知道楔形文字——就算没有历史常识,总也听过某《爱在西元前》,歌词里就提到。

当然,仅仅听闻,并不意味着能够认出来,琼恩之所以认得,纯粹是个不大不小的意外。

因为他上辈子是学法律的。

对於法学院的学生而言,「汉穆拉比法典」乃是常识,这是古巴比伦国王汉穆拉比颁布的一部成文法典,是人类最早的几大法典之一。

巴比伦是承继苏美尔而起的文明,依旧沿用楔形文字,这部着名的法典自然也不例外。

琼恩当年读书的时候,学到这一章节,一时好奇,於是就找了些相关资料来看,因此对楔形文字有些直观印象。

汉穆拉比法典是神授法典,通篇宣称国王受命於神明统治四方,秉承神意颁布律法,动辄拿神当後台,所以里面「神明」这个词出现得很频繁。

琼恩看得多了,自然眼熟,後来又得知苏美尔人以星辰为神明,所以这两个词的字形非常近似,觉得有趣,便记了下来。

楔形文字原本是写在泥板上,落笔时较为用力,印痕宽深。

提笔时力道最弱,自然显得细窄,整个笔划便呈锐三角形,外表特徵明显,原本是很容易辨认出的。

然而梅菲斯的这些资料都是她自己抄录而来,并非原始版本,虽然并无错讹,但她用来书写的是鹅毛笔和兽皮纸,自然写不出那种楔形效果。

反正这也不影响阅读——然而撞上琼恩这种略知皮毛的外行人,一开始便怎麽也想不起来了,直到梅菲斯说出「星辰」和「神明」,他才陡然想起典故,反应过来。

琼恩读过汉穆拉比法典原文,多少也还认得几个字,只是时间长了渐渐遗忘。

如今既然想通,回头再来看这张纸,和脑中记忆印证。

又认出两个字来,更加确信这就是楔形文字无疑。

然而问题在於:地球上的楔形文字,怎麽会跑到费伦来,而且还是甚麽恩瑟文字,是古代伊玛斯卡帝国的通用文字之一……

刹那之间,无数种念头在脑中掠过。

「甚麽是楔形文字?」梅菲斯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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