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吕思勉有哪些著作 > 第二十六章 南宋恢复的无成

第二十六章 南宋恢复的无成(第2页)

目录

熙宗、海陵庶人、世宗,皆太祖孙)。

秦桧是当金人立张邦昌时,率领朝官,力争立赵氏之后,被金人捉去的。

后来以赐挞懒。

秦桧从海路逃归。

秦桧的意思,是偏重于对内的。

因为当时,宋朝的将帅颇为骄横。

“廪稍唯其所赋,功勋唯其所奏。”

“朝廷以转运使主馈饷,随意诛求,无复顾惜。”

“使其浸成疽赘,则非特北方未易取,而南方亦未易定。”

(叶适《论四大屯兵》语,详见《文献通考·兵考》)所以要对外言和,得一个整理内部的机会。

当其南还之时,就说要“南人归南,北人归北”

高宗既无进取的雄才,自然意见与之相合。

于是用为宰相。

1137年,刘豫为宗弼所废。

秦桧乘机,使人向挞懒要求,把河南、陕西之地,还给宋朝。

挞懒允许了。

明年,遂以其地来归。

而金朝突起政变。

1139年,宗弼回上京(今吉林阿城县)。

挞懒南走。

至燕京,为金人所追及,被杀。

和议遂废。

宗弼再向河南,娄室再向陕西。

宋朝此时,兵力已较南渡之初稍强。

宗弼前锋至顺昌(今安徽阜阳县),为刘锜所败。

岳飞从湖北进兵,亦有郾城之捷(今河南偃城县)。

吴璘亦出兵收复了陕西若干州郡。

倘使内部没有矛盾,自可和金兵相持。

而高宗、秦桧执意言和,把诸将召还,和金人成立和约:东以淮水,西以大散关为界(在陕西宝鸡县南);岁奉银、绢各二十五万两、匹。

宋高宗称臣于金,可谓屈辱极了。

于是罢三宣抚司,改其兵为某州驻扎御前诸军,而设总领以司其财赋。

金太宗死后,太祖之孙熙宗立,以嗜酒昏乱,为其从弟海陵庶人所弑。

此事在1149年。

海陵更为狂妄。

迁都于燕,后又迁都于汴。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返回顶部